续。。。
我的暴力史 1998年夏天,我和同事勤奋抓嫖创收。为了让小姐早点招供,我和同事常扮红黑脸。我长相不凶,一般扮红脸,同事扮黑脸。记得有个小姐不肯说出嫖客,同事用手铐将她的一只手铐在门栏上。她一只手举着,踮着双脚尖站着,吊了二十分钟后,我这个唱红脸的警察过来将她放下来,并劝她:“我同事脾气不好,我现在把你放下来,你想清楚,不说出几个嫖客,等会儿肯定还会被吊起来的。况且你和嫖客是做生意,又不是谈朋友,你犯不着自己吃苦,当刘胡兰,替他们守秘密。”结果小姐就说出了几个嫖客。 还有次我们在美容院抓了好几个小姐,有的小姐说了几名嫖客,或者有朋友替她交罚款,就放了出去。有几个小姐不肯说出嫖客,自己又没钱交罚款,被我们关在留置室里好几天。当时天很热,小姐们没有洗澡,还有个小姐来了月经,白裙子上染了斑斑血迹。我在派出所里看着她们,心里居然没有同情之心,只想着怎样才能从她们嘴里挖出几名嫖客,多罚点钱就好。最终是美容院老板替她们交了罚款,她们才离开了派出所。己所不欲,勿施与人。我为什么会那样冷漠的对待她们呢?这不能仅仅推在领导给我定罚款任务上面。当时我24岁,有独立思考和行为的能力,我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尽管事隔十年,想起来我依然为自己曾经的麻木不仁而震惊。 教导员S 当年为了抓嫖创收,我搅尽了脑汁。我蹲在美容院门口守候过,也通过线人打探过信息,还同S合演过一场戏。有次我审问一名嫖客,此人不管我怎么问,就是不肯承认他嫖娼的事情。于是我就到办公室,对S说:“我们演一出戏吓吓那位嫖客。我现在去审问他,然后过十分钟你推门进来,我立刻站起来,立正敬礼并说教导员好!就象你是一个非常威严的大领导一样。你不回礼,大模大样的问我:审得怎么样了?我回答:他还不肯说。你装作发怒的样子说:小吴,不要浪费时间了。给他二十分钟想想清楚,还不说的话就送去拘留。这样他绝对会承认的。”S同意了,我们就这么演了一遍给嫖客看。嫖客吓得坐立不安,S刚出门,他马上问我:“刚才那位领导是谁啊?”我说:“是我所的教导员,一把手。”然后我故意不理他,做出等着送他进拘留所的样子。他皱着眉头,痛苦的想了十分钟后,说出了嫖娼的过程。 这其实就是心理战,中国人天生的怕领导,总觉得领导的话更权威。我这出戏演了两次,另一次是和S调走后的下一位教导员合演的,地点仍是在老下陆派出所,效果也是同样的好。这出戏没有机会演第三次,因为我在1999年9月调出了派出所,当了交警,不再抓卖淫嫖娼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真有机会演电影了,却没有在派出所里的那出戏演得那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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