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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依法治国
偷听了一个帅哥的电话
大概的意思是我们再找一个人来,把他/她挤走。
我知道公司面临生存压力,但是用这样的方式,我只是觉得有些龌龊。
还好有劳动法,让走人得给n个月的补偿加提前一个月通知期,除非是在试用期。
2016-05-20 1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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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自己,都来骂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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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0
(1791字节 阅读:583次 跟贴:4 2016/05/20 12:50)
偷听了一个帅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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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依法治国
(289字节 阅读:312次 2016/05/20 12:55)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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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oy
(阅读:145次 2016/05/20 12:57)
有更龌龊的,只使用试用期的员工。所以,我有个建议:试用期员工不应该干活,只熟悉公司环境和规章制度,熟悉同事就好了。(空)
-
远古怪叔叔
(阅读:149次 2016/05/20 12:57)
如果有个公司试用期是6个月,你就跟他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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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鼠龙币
(64字节 阅读:225次 2016/05/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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