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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代表团赴美国对该国的道路交通管理进行了为期20天的考察,在此期间,代表团先后访问了美国纽约、华盛顿、旧金山、洛杉矶、芝加哥等城市,对这些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交通组织方式以及警察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和考察。考察中,我们还在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和圣塔克鲁兹学院接受了专业培训和专家指导,系统地搜集整理了美国交通管理的相关资料。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分三级(联邦政府、州政府、县和市政府),全国设有50个州、3027个县,联邦、州法律相互补充,共同构筑起完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先进、最发达的公路交通网和最多的机动车辆。全美国现有通车公路640多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也叫州际公路)贯通全国,总里程7.5万多公里,高速公路已成为美国道路交通的基本骨架。美国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建设等级高、车道多(最多的有16条车道),且基本上是单向行驶,中间隔离带很宽或两条路单行。汽车在美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可以说,没有汽车就无法工作和生活。正是基于这种特殊性,美国历来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建设了完备的立体交通路网,构建了先进的交通管理体制,其道路交通管理的综合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美国的警察部门不制定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是单纯的现场执法部门。一方面,警察部门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供接口给警察部门使用,这是警察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