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法律完善了,就万事大吉了,这样的看法非常幼稚
要是这么说的话,治理国家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你弄一帮法律专家,每天制定各种法律。再弄一帮宣传员,天天告诉人民,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了要面临什么严重的后果,那这个国家就秩序井井有条了。
我倒觉得,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之所以对某种违法,制定严酷的惩罚措施,是因为,当地人民,基本已经很少做这些违法行为了。少有人做,一旦有人做了,才令人侧目,才值得峻法处置。
换句话说,是人民已经有了自己的意愿,不做这些事情。
认为法治就是一切的看法,非常幼稚。说这话的人,忘了在西方国家,除了法治,还有宗教。除了宗教,还有民主自由的价值观。人民在这个社会生活,能够感受到基本的公平,被尊重,有自己权利,有自己可以珍视的自由,有说话的权利,他才会认为,这些法令的制定,是为了一个更好的社会。这些法令,是人民集体自发的给自己制定的,为的是生活环境更好。而不是统治者这个集团出于自己方便,出于统治顺利,给人民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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