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有意思的事情,看我们所了解的历史,抑或现实。
1、1924年5月31日,时中国政府(北洋政府)和苏联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也叫《中苏协定》。 主要内容:一、废除中俄间一切不平等条约;二、苏联放弃帝俄在中国的一切租界、租地;三、苏联放弃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四、苏联取消帝俄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和领事裁判权;五、中东铁路同意由中国赎回。六、承认外蒙古是中国领土,中国在外蒙古有完全的永久的主权。 后来的后来北伐了。。。
2、1894年末,谭嗣同给其师欧阳中鹄写信,痛心于清日战争中清军之惨败,谈及改革路径,具体到改革经费的筹措时,谭氏说:“试为今之时势筹之,已割之地不必论矣。益当尽卖新疆于俄罗斯,尽卖西藏于英吉利,以偿清二万万之欠款。以二境方数万里之大,我之力终不能守,徒为我之累赘,而卖之则不止值二万万,仍可多取值为变法之用,兼请英俄保护中国十年。。。。。费如不足,则满洲、蒙古缘边之地亦皆可卖,统计所卖之地之值,当近十万万。。。”《谭嗣同书简》。。。康圣人也有类似的这些政论。。。这算是这些维新党人认识问题有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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