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的界定,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构成需要四个因素同时具备,(一)一方获得利益;(二)他方受到损失;(三)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四)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 我国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就是说,作为利益受害方,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作为获得利益方,有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