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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十一”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十一”国庆节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广场东、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景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7时至17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1. 景山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2. 景山后街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3. 景山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三、香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8时至17时,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
  1.
杰王府路由买卖街东口至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
  2.
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四、京藏高速公路及周边道路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3时至15时,京藏高速公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五、对以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及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  

2016-09-30 09:47:3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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