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 刊登了《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全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亲属不得“组织、诱导或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宣扬极端主义思想,胁迫、强制、引诱未成年人穿着、佩戴极端主义服饰、标志、标识”;不得“教唆、胁迫、引诱、纵容未成年人参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地下学经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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