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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8下之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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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新挖坑了。呵呵
(无内容)
2004-08-03 1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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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道内乱放自行车、阻塞消防通道的行为,物业有责任进行管理,受妨碍人也可以进行自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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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8下之回龙
(3704字节 阅读:3257次 跟贴:8 2004/08/03 17:11)
说的好,有理有据,不过是不是跟错贴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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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牡丹
(阅读:68次 2004/08/03 17:14)
我从新挖坑了。呵呵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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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8下之回龙
(阅读:114次 2004/08/03 17:16)
好好,我来灌。希望大家都来看看,以后肯定我们狠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事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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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牡丹
(阅读:196次 2004/08/03 17:18)
但是最好的方式还是由物业来撬锁、移走保管再返还车主同时收取开锁费保管费。我没看过回笼观的物业管理公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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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8下之回龙
(阅读:75次 2004/08/03 17:21)
楼道里的臭鞋,算不算防碍她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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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心灵
(阅读:58次 2004/08/03 17:23)
这也算是相邻权纠纷。一般的物业管理公约里都有“如果放置公共区域的物品经物业管理处通知后仍无人取走,将视为废弃物。”说白了就是当垃圾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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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8下之回龙
(48字节 阅读:301次 2004/08/03 17:27)
人家那是金自行车,那能让风吹雨打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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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
(阅读:163次 2004/08/03 17:28)
要是金的我还真不敢动,那得判多少年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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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牡丹
(阅读:46次 2004/08/0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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