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事情上各方都有了几个共知和认识以及改变
1、校园欺凌由来已久,在当今社会法制观念和个人人格独立以及尊严备受关注的年代,对于欺凌事件和矛盾表现的尤为反感; 2、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权的尊重,法制观念的增强,社会越来越进步,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由于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社会越来越重视; 3、任何脱离了当今大环境和时代主题的说法都是不切合实际的,有的人说到了国外的怎样怎样进步和维权,对不起我们的社会还没有达到那个经济发展程度;有的人说了,我们小时候怎样怎样,对不起,人不能同时踏进同一条河流,过去的已经过去,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评价过去的事情,就像一样不能用过去的做事方式来评价现在的行为作为准则一样; 4、当一件事情发生,漠视是最大的负责任之一,所以关注、重视、思考、和尊重才是关键,才是根本; 5、另外评价任何一件事情,无论评价如何,其实还是符合马哲原理的,都是质变为基础,量变为考量,所以任何事情都不是单一的程度,至于这个事情本身除了确定性质以外,还要有一个量级的评价,以便于措施的应对,如果单纯的定性方式,容易导致教条;既不能把两个孩子至于万劫不复的境地,也不能完全忽略受害人的感受,采取的态度应该是重视,只有重视了,才能深入研究其发生的机理,从原因出发,研究教育,从教育出发,矫正孩子的思想和家庭不够完善的品德教育、挫折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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