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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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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12-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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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我觉得还是应该属于公共维修范围的,首先:安装是统一安装的,那么产权应该是公共部分的,还有听筒属于门禁系统的附属传感器,附件遵从主设备的原则,还是属于公共部分的
只是公共部分的设备把附件放在个人家房子使用罢了,所以我个人认为还根据产权来判定应该由谁来掏腰包维修比较合适,那么这时候有人就会说了,放在你家的东西就是你家的了,那么我可以反驳:第一,此设备采购和验收没有经过我的确认和允许,说明产权不是我的,第二,听筒属于门禁系统的一部分附件,附属于主设备,主设备产权归谁,那么附件一样从属谁,第三,门禁系统如果更换,那么家里的听筒一样得更换,说明其附属的地位;综上所述,我觉得物业没有理由不给修,让个人掏腰包属于擦边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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