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元1874
1
4月,因公事,去了一趟洛杉矶。
大概是上了年纪,我开始变成发福的中年男人,于是抵抗力也下降,和肚腩的圆润度成了反比。我到洛杉矶就开始生病,感冒发烧流鼻涕,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多天,逛了些什么地方也统统忘记了,只剩下手机里一堆照片,证明我来过这里。
启程回国的时候,从洛杉矶到上海,要飞12个小时。对于一个有晕机臭毛病和轻微飞行恐惧症的人而言,我所踏上的这趟航班,简直是人生的重大考验——尤其是,中间还经历过雷暴区的颠簸之后。
去时在飞机上睡足12个钟头,还有一群同行的人在,所以安然无恙;但回来的时候同行的人都直飞到他们的城市,老王去了南京,Dickson直飞了香港,到上海的却只有我一个。
倒了时差,无论如何都睡不了,精神异常的清醒,仿似老天爷要我谨记这趟旅程。
于是,折磨来了。
半夜两点在太平洋的上空,我脸色煞白地坐在位置上,肠胃犹如翻江倒海般动荡折腾。
经济舱的位置特别窄,我怎么坐都不舒服,想着难熬的日子才过去一半不到,于是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这时候我想,就不应该省那几千块钱,不然在飞机上也不至于这么难受。
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我跟做贼一样轻轻地解开安全带起身,伸了个懒腰。这时,前面的灯亮了,站起来一位姑娘。她转过身,我发现,是丽馨。
为了确认自己没看错,我又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直到她笑着冲我招手,我知道,她真的是丽馨。
2
丽馨是我高中时代的同学。
我跟着父母的工作调动,高二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时候,把我放在第二排。
丽馨坐在我身后,她是第一次和我说话的,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那时候我其实并不擅长聊天,跟丽馨很少说话,甚至连她的“馨”是哪个字,都过了一个学期才知道——我一直以为就叫“星”或者“新”,一直到有一次发考试成绩,在卷子上看到她的名字。
跟所有校园恋爱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抄作业,传试卷,打扫卫生,在众多可以和她进行接触的日子里,我逐渐的喜欢上了她。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把头发轻轻别在耳后,然后低头写字的样子。
也许记忆里美化了这个场面,但却真的很动人。
喜欢丽馨的人着实不少,隔壁班有个男孩子也追她,没事儿就来班上瞎转悠。
我当然知道那男孩子在想什么,我知道自己要再不出手,说不定丽馨就被别人给抢走了。但我实在不是那种可以和人竞争追女仔的性格,又自觉丽馨不会喜欢我,所以这门子暗恋的心思,就彻底强压在心中。
现在回想起当初的自己,真是——哎。就这一个字。或者再加一个怂。当初的自己,怎么就难么怂啊,说一句“喜欢你”,真的就那么难么?
3
做不成恋人,做朋友总是可以的。我成了她的“朋友”。好像还是那种无话不谈的朋友——快成男闺蜜了。
有时候一起上学下学回家,她会给我讲她的家里事。原来丽馨的爸爸是一个国际大品牌的区域经理,因为到这里当分部的总经理,她们一家才会迁徙过来。
爸爸常年出差不在家,好像和妈妈的关系也不太好,丽馨偶尔回家,还会撞见爸爸妈妈在吵架。
这跟她平常一副无忧无虑的开朗模样形成了很大的反差。听了这些我才知道,其实有的人的性格,总会隐藏起自己不开心的一面。虽然好像是“表里不一”,但是我总觉得她有种超过自己年纪的成熟。
他爸爸是香港人,妈妈是大陆人,工作上认识,后来妈妈就去了香港,生下了她。她在香港读了几年书,又跟着爸爸的工作调动来到了大陆。
丽馨说从小学三门语言真辛苦啊,普通话,粤语,英文。
我安慰她,说,这样多好,你高考英文肯定是全校第一,课都不用上。
丽馨说,好像还真是诶,我觉得班上的英语课代表掌握的词汇量也不如我。
我说,我喜欢唱粤语歌,但是学得不够熟练,你也可以教我呀。你的普通话不好,我来教你,学费就互相抵消了。
丽馨哈哈的笑起来。
我觉得她笑起来真好看。
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交过什么心,甚至都没有一起出去玩过。
我心怀鬼胎,自然不敢约她。
那时候我爱玩篮球。天知道不擅运动的我,怎么会突然痴迷篮球大半年,大约,是受《灌篮高手》的影响吧。
在学校小操场上跟死党3对3的时候,偶尔她会经过,对我一笑,我也会努力投个3分给她看。
那时候我很喜欢喝健怡可乐,而且,一定要那种被冻得差不多结冰了的。
但这饮料在我所在的学校超市里并不常见,学校附近只有两条街外的一家便利店有,结冰的版本就很少了。我也记不清究竟哪次课间闲聊告诉过她我喜欢喝健怡,于是我玩篮球的时候,她总是会给我捎带一瓶,放在篮球架子下。
甚至,她还记得我喜欢喝结冰的,拿来的健怡,总是带着冰块。
有一次打完球,我坐在操场,看着落日,和朋友聊着天,慢慢地等着结冰的健怡融化掉。那时候我看着手里的可乐,心想,喝完这瓶,我就去找她。
可是最终我还是怂了,我怕讲出口,连喝这带冰健怡的机会,都没有了。
一起打球的朋友看出了我喜欢丽馨,怂恿我说,现在追她的男生那么多,你要再不出手,就完蛋了噢。
但是我又真的觉得很难讲出口。我心想,要是她只把我当朋友,发现我其实不是这个意思,那以后岂不是连朋友都没得做了吗?
朋友说,那这样吧,过几个礼拜是129歌唱比赛,你不是报名了吗?唱歌到最后,当众表白!要做就做得到绝。能成就成,成不了你也名垂青史,毕竟本校历史上,你敢这么干的,还是第一个啊!
我说,好!唱什么歌呢?
朋友说,那还不简单,Beyond的《情人》啊!
4
虽然4岁的时候被奶奶拉着,在六一儿童节的晚会上唱过《红星照我去战斗》,但那已经几乎没有印象了。事隔这么多年,这是我有印象以来第一次登台对着这么多人唱歌,还是挺紧张的。
可那几天丽馨好像有事情,总是看不见她,下课后也没一起回家。我也有点躲着她的意思,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心里有鬼吧。
到了9号那一天,我在后台准备,抽空瞄了瞄台下,发现丽馨好像没来。那时候没手机,也没办法发短信问她在哪,我特别担心万一她不在,那表白给谁听呢?
临上场还有三个节目就到我,越要到时间了我越紧张,朋友看我魂不守舍的样子,说走,我们去趟茅草屋。
所谓的茅草屋,其实就是学校门口小巷子旁边一个废旧的工地,拆了之后要盖新楼,但盖一半没钱了,就胡乱搭了茅草上去盖着,结果有人发现商机,觉得这地儿不错,在这里卖起了早点和各种小食品,而对于我们这群男生来说,这个店铺还有一种特别的、学校里的小卖部不会卖的东西:香烟。
到了茅草屋,朋友递给我一支红塔山,我猛吸了两口,想定定神。
结果抬头就看见丽馨。
我问:你……你来干嘛?
丽馨说:来找你啊,刚才进去没发现你,一问人,说你们来这里了。
我有点尴尬地说:抽根烟,平缓一下紧张的情绪。
丽馨一把夺过我的烟:抽这个对唱歌不好的,不要影响你发挥啊。
然后一把拽过我的手,往学校里走。
朋友都看傻了,我也傻了。
一瞬间我竟然有种小女友的错觉,觉得丽馨好MAN……误!!!
5
129歌唱比赛是在学校礼堂举行的。站在台上,面对台下几千名观众,我真的特别,特别紧张。
听到报幕员说:下面,请大家欣赏,由高二四班的何言,带给大家,别安乐队的歌曲:《情人》!
一片掌声。
听到掌声之后我更加懵了。礼堂的喇叭传来了前奏,但我死活想不起第一句歌词。
我拼命的回想第一句是什么,可就是想不起。
眼瞅着就快开始唱了,我越来越着急。
可越着急,就越想不出。
这时候,我在台下的观众里,突然看到了丽馨。
她微笑着看着我。
说来奇怪,一见到她的样子,我真的就没那么紧张了。
正好这时旋律到了,我于是张口唱到:
「盼望你没有为我又再度暗中淌泪……」
6
唱完歌之后,我并没有做什么当众表白的事情。
也许是因为看见丽馨的时候,从她的眼神里,从她今天做的这些事情里,我知道她也喜欢我。
后来我跟丽馨说,我曾经试图在唱歌之后表白,她说,幸好没有,否则一定和我翻脸!
看,我还是太不了解女人的心思了。
在那之后,丽馨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们还商量着将来去哪里读书。
我很喜欢香港,丽馨说,不如将来读香港的大学吧。
但是我也知道,香港的学校很难考,以我的成绩,想考去香港,无异于登天般困难。
后来折中了一下,我计划到广州读书,考研到香港。丽馨也打算这样做,她也挺喜欢广州的环境。
我和她都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我之前打篮球、玩游戏、玩乐队的爱好通通“戒掉”了,一门心思考试。
我朋友都觉得我变了一个人。现在回想起来,我也根本没法去体验当时的我究竟是什么样的——我自己都不理解当时为什么那么爱学习。可能,这真的是所谓爱情的力量吧。
丽馨也很帮我,我的英文比较差,于是她每天帮我补习。在她的帮助下,我的英文提高了不少。
有时候补习完,趁我爸妈没在,我们俩就在家里看会儿电影。那时候我们都爱看港片,一起看了好些部,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甜蜜蜜》。
那时候十几岁的我完全看不懂这电影,就记得看完后说太遗憾了,应该直截了当的安排张曼玉和黎明在一起的。
但丽馨却说,留一点想象的空间,不是挺好的吗?
7
最捉弄的人大概是天意。
高考的成绩出来了,很诡异的,我超常发挥,考了全校前十,单科甚至拿了第一;而丽馨竟然不如意。
她说那天她身体不好,影响了发挥。
结果我们俩都没能去广州。她没考上广州的学校,考到了重庆。而我倒是可以去广州的学校了,但所有老师和教导主任都强烈建议我,必须去北京,去那几个众所周知最好的学校。
这是为学校争光,也是为了你自己的前途啊!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对我说。
而我当时只想也去重庆。丽馨知道后对我说,算了,我也觉得你在北京会更好。
那时候我已经感觉到自己可能也会面临大多数毕业生都会面临的事情——毕业即失恋。
但那时候的我,还天真的觉得这段感情可以继续保留下去。
8
开学,我坐了38个小时的火车,终于到了北京。
我是第一个到的,当天晚上一个人在寝室里,头一次出远门,一个人在别的城市这么孤单的过夜,思念丽馨的心情如潮涌般上了心头。
那时候已经有了手机,但打电话长途还是很贵,于是给她发短信。
在干嘛呢?
没一会儿她回了:我到学校第三天了,正在准备军训的事情。
我说,明天我去买IP电话卡,给你打电话吧。
丽馨说,好呀。
于是每天晚上,我都给丽馨打好几个小时的电话。其实聊的内容很无聊,大家都讲着自己学校的事情,丽馨说到军训很累,军官挺帅的,认识了不少新同学;我说着北京特别热,但肯定不如重庆,这边的面食果然好吃……无外乎这些家长里短。
但其实真的没那么多可以说的,于是通话的时间越来越短,直到一个月后,丽馨说,如果没什么事就别打了,怪浪费钱的,短信说吧。
我也无奈地说,好吧。
快到中秋了,我觉得应该给丽馨一个惊喜,于是决定去找她。
但那时候我的生活费一个月只有600,没钱买机票,连硬卧都买不起,所以我只好买了硬座去看她。
我瞒着她,不想让她知道,想给一个惊喜给丽馨。
9
从北京到重庆,当时最便宜的一班只要90块钱,但是要坐72个小时。我虽然省钱,但还不至于那么丧心病狂,我买了50小时的一班火车票,硬座,182元。
启程20小时,中秋节当天晚上八点,到了湖南。
节日期间,车厢里的人不算多,至少还能伸展筋骨,不至于像春运期间,连座位下面、厕所、过道全睡着人。
车快到湖南了,路上一直信号不好,我觉得进站了应该信号不错,所以掏出手机,开机(就带了一块电池,怕没电),打算给丽馨打个电话,问问她在干嘛。
结果开机之后看到一条短信。
「何言……我觉得,我们还是分手吧。」
时至今日,我还能记得当时我的心情。
我真的想下车一走了之。但我身上只有200多块钱,考虑到下车后在湖南并没法马上买到回北京的票,我没法下车。
于是只能悲凉的、心如死灰的、了无生趣的跟着咣当响的火车,一路向西,开往重庆。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可当我在2017年的今天晚上重新打下这些字的时候,那些场景竟然栩栩如生。我还记得身边的大叔和后排的几个河南民工一起玩斗地主,我还记得桌子上的铝制盘子里放了一堆对面大妈磕的瓜子壳和两瓶旺仔牛奶,以及斜对面带着两岁小孩哭哭啼啼不停安慰哄他的妈妈,以及窗外皎洁、干净、浑圆的月亮……
这在我众多的分手场景里,不算最惨的,但却是最无助的一次,也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次。
10
到了重庆之后,我坐着大巴车,到了近郊丽馨的学校门口。
想了想,还是没打她的电话。老子是处女座啊,很有逼格的,绝不干这种没品的事。
最好还是别让她知道我来过吧。
于是我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在旁边面馆吃了碗重庆小面。
三两的,加杂酱,加豌豆,加辣椒,什么都加!
几下吃完,大汗淋漓,辣的要命。
我跑去沙坪坝长途汽车站,坐车走人!
跑去离我当时最近的——在江西的朋友那里,他是玩乐队时候的鼓手,然后考到了江西财经大学。找他借了几百块车费,才凑齐了回北京的路费。
在南昌,我那朋友读的财经大学也在郊区,我记得从市区走到他学校,还得经过一个大桥。他陪我走,散心。
听完我的经历,朋友说,你可别这么傻逼了,以后千万长记性!
我说你放心,绝对不可能这样了!再犯同样的错我就是大傻逼!
——事实证明,往后的日子里,同样的错我又陆续犯了好几回。
记性,还是没能长。
但那朋友带我在南京街头吃的瓦罐煨汤和拌粉,我却一直心念念。
鸡蛋肉饼汤,2块5一罐,加一碗拌粉,便宜又美味。
11
后来,听班上的同学说,她谈了恋爱;再后来,我和她也都毕业了。
我留在北京工作,听同学说,丽馨读完大学就考研到了香港,在香港中文大学。而我当时已经不想读书了,还没毕业就找了一个工作,那时候我一门心思做一个程序员,于是去了百度,工作了好几年,才发现自己其实不适合当程序员,最后跨行,到了影视圈,开始做策划,开始写书,出书,成了作家……
有一次同学在微信群里聊天,我默默的潜水,看他们说话。我发现我们都跟当初自己设想的差了很远。曾经说要一辈子玩音乐的阿强去做了房地产,要浪迹天涯的现在三个孩子的爸了,想当足球员的去参军,复原后在保安公司做到了主任级别。
倒是丽馨,真的和我们那时候所计划的一样。
我想,她倒是唯一一个把自己未来设计得那么精准的人。
虽然大家都在微信群里,可好像很有默契的,我和她都从来没有说过话。
我真的害怕自己说话被她看到,因为我不知道她再看到我说话是什么心情,正如同我不知道自己如果有一天还能和她见面,又会是什么心情。
12
结果,上天就是这么玩弄人。
终究,还是在一个没法逃避,必须面对的场合,和她相见了。
我走过去的时候,脑海里莫名想起王菲的歌词: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我对丽馨说,你是我在飞机上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对我说,你也是我半夜两点,所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很轻松地问我,最近干嘛呢。
我说,自己已经全职写字了,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做影视剧的策划和宣传。
她好奇地问,写书挣钱吗?
我说,像我这样没什么名气的作家,一本书能赚两块钱,就已经很不错了。
丽馨说,至少你不用朝九晚五去上班,也算是自己买了自己的时间,挺划算的。
我不置可否。
她又问,你还玩篮球吗?
我说,大概已经有十年没碰了吧。
其实我想告诉她,自从毕业和她没再见面,我就再也没玩过篮球。
可是这话,总显得太矫情,话到嘴边,又放下了。
没打算问她结婚与否,但我偷眼一看,无名指上没戒指。我发现,再重遇她,我还是有些紧张,甚至连头晕都被吓跑了。
其实有些话挺想和丽馨说,但这显然不是一个适合掏心窝的场合。
我想起很多往事,最终到嘴边的,也只剩下对于高中同学们近况的探讨。
某某结婚了,某某离婚了,某某出国了,某某发达了,某某破产了。
那些原本和我就没多大关系的路人同学甲乙丙丁的命运,如今成为了我和她维系这细细情感的唯一纽带,想来,也真是讽刺。
我想我的人生,也会在某时刻成为他们的谈资吧。
空姐这时候走了过来,丽馨说,正好我有点渴。她对空姐说,麻烦给我一杯柠檬水。然后她又问我,你呢,还喝健怡吗?
啊,你还记得。
当然了,那饮料当时很难找啊。可惜飞机上没有变冰渣的了。
那杯相隔了十年的健怡被我捧在手里。
其实我想告诉丽馨,我早就不喝健怡,甚至连一切碳酸饮料都戒掉了。
可是,我想告诉她的事情实在太多,这件小事,排不上队。
如果一个人在你人生里消失了十年,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你记住,我想,这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荣誉了。而我,如今只能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这荣誉,别让它也消失了。
和她聊了很多过去的往事,偷翻墙去网吧,躲在厕所抽烟,她帮我抄作业,那次歌唱比赛,还有唱的《情人》……
说到一些事,她还是会笑起来,不过那笑,却是优雅而有距离的。
她成熟很多,至少,比我成熟。
她问我,我们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我说……不太记得了。应该是毕业那天吧。
她说,恩。
其实我记得。
那是我去上学的时候。我比她先去学校报道,她去车站送我,临行前,她在月台上,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也是我们唯一的一次拥抱,唯一的一次身体接触,所以我当然记得。
距离那个拥抱已经好多年了,如今就这样,好像也挺好的。虽然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但还是可以陪着她如当初般微笑,也可以知足了。
13
聊了一会儿,丽馨突然问我,为什么你不加我微信?
我一下子被问懵了。等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没想到你这么直接啊。
丽馨说,是啊,你这个人,难道要我主动找你么?
我说,是的,我为人比较被动。
丽馨说,你看,被动到当初分手都是我提出来的。你为啥就不挽回一下呢?
我心里万只草泥马飞奔而过。我淡定地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挽回呢?
丽馨说,从我发了之后你就没回我了,也没给我打过电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啊。
我说,其实吧……
本来想开口说当时的往事,但后来我想,还是算了吧。
我接着说,其实吧……你知道我的性格,就是这样的。
丽馨说,好吧。那我们该冰释前嫌了,我其实一直怕你介意呢。
我说,不介意才怪呢!生平第一次被人甩。
丽馨笑了起来。
啊,还是跟当年一样……我又陷入回忆了。
丽馨说,我在香港有业务在洛杉矶和上海,一直三个地方跑。以后都在上海,那有空就聚聚,吃个饭什么的吧?对了,还挺喜欢听你唱歌的,好久没听到你唱了。
我说,好啊,没问题。
其实我还想问问她感情的,但也许不用问,一切顺其自然比较好。
14
下了飞机之后,打开微信,想了一会儿,我主动加了她。
但她的微信,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通讯列表里。
我一次都没有主动找过她。
偶尔夜深人静,我会打开她的朋友圈,看看她最近都在做什么。
上周她刚在外滩做了一场活动。
10天前她在香港的家里水管破了,家里被淹了。
8天前参加了同事的婚礼,还抓到了绣球。
我小心翼翼的窥探着她的生活,但是却没有进一步的表示。
我始终不知道,自己一旦开口,能和她说什么……
直到今晚,收到她的微信:
在吗?
我想到现在,也没想到如何和她开口……
我强烈地感觉到,我和她今生也不再可能回到当初的那种关系。
可回不去的,又何止是我和她呢?
想了一会儿,我叹了口气,开始打字——(v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