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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丈夫急于离婚,缺德?违法?
妻子得了癌症,丈夫提出离婚。为了有备无患,妻子提前取出存款、理财产品等,谁知丈夫却以她转移财产为名要求提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官义正言辞地驳回了这个无理要求。

再婚夫妻,幸福未长久

孩子考上大学离开后,离婚多年的高琦兰觉得家里突然变冷清了,于是有了再婚的想法。经过亲友牵线搭桥,她认识了同样是离异单身的宋宪勇。宋宪勇比她大五岁,也是离婚多年,孩子判给了前妻。交往几个月后,他们没有举办婚礼,领取了结婚证就住到了一起。

面对这个重组家庭,两人都比较理智,生活中相敬如宾。高琦兰负责两个人的衣食住行,宋宪勇就把自己的工资卡、银行卡等交给她管理。她从不乱花,而且会把每年攒的钱存成定期存款,或者购买理财产品、养老保险等,让宋宪勇十分放心。

2016年7月,高琦兰在体检中发现肺部有阴影,深入检查后,被医生确诊为肺癌,情况并不乐观。尽管如此,高琦兰还是抱着一线希望,积极进行治疗。本该全力支持呵护她的宋宪勇,却不想被她“拖 累”。

高琦兰被确诊20天后,宋宪勇就来到广东江门蓬江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他口口声声说和高琦兰的感情已经破裂,但法官了解情况后很快就明白,他是想抛弃患病的妻子,判决不准离婚。

虽然宋宪勇没能离婚,但他的做法已经伤透了高琦兰的心。她对这段婚姻已经不抱希望,但忙于治病无暇顾及,只是对绝情的宋宪勇置之不理。为了以防万一,她提前取出了还有几年才到期的几笔存款,合计6万元。

从30岁起,高琦兰就购买了大病保险并每年支付保险费,确诊为癌症后,保险公司如约付给她40万元保险金。虽然提前取出养老保险和理财产品并不划算,但她为了多准备点治病的钱,还是取了出来。她一共筹措了近60万元,基本可以满足治疗需求。

眼看家里的钱都被高琦兰取走以备治病,宋宪勇急了,他想再次提出离婚,但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次离婚时法官不判离,要过6个月才能再提出。他等不了那么久,咨询律师后于2016年11月再次来到蓬江法院,以高琦兰转移财产为由,要求法官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自救不算转移,夫妻本该扶助

宋宪勇提出,高琦兰虽然患有癌症,但暂时用不了那么多钱,却未经他同意就放弃利息和收益,提前取走了存款、养老保险、理财产品,无疑是为了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法官看来,高琦兰的行为不能视为转移财产,驳回了他的要求。他提起上诉后,江门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

虽然是为了治病,但高琦兰未经宋宪勇同意,擅自取走了这么多财产,为什么不算转移呢?法官解释说,认定转移财产不仅要看有没有“取走”的行为,还要看有没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利益”。

宋宪勇与高琦兰尚未离婚,她身患重病需要治疗费用,擅自取走的六十多万元保险金、存款等,无论是属于她个人的财产或是夫妻共同财产,目的仅在于保障自身生命,而不是为了损害宋宪勇财产利益而恶意为之。

生命权属于基本人权,在生命权与财产权之间发生冲突时,不管是站在情理还是法律的角度,生命权都高于财产权。在高琦兰治疗癌症仍需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她不仅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宋宪勇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为她预留合理数额的医疗费用,充分保障她的权益。

夫妻间负有互相扶养的法定义务,高琦兰患上重病、身心受创之际,宋宪勇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对她多加关爱,在精神上给予抚慰,在物质上保障治疗费用。他急于离婚,想提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有违伦理道德,所以法官驳回了他的请求。

运营人员: 赵颖 MX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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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5 18:02: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83次    系统提示:此篇文章由"邻友圈"客户端发送,下载邻友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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