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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地软件园惊现“日企别克车疯狂撞人案”
用友软件总部门前惊现“日企别克车疯狂撞人案”!

[转自:该网址不再展示]

用友大厦保安、多名用友员工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但此事确实是真的!目前用友公司法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正协助处理此事。公司广大员工都强烈要求严惩撞人凶手!多数人认为此事已经超出普通的交通事故范畴,部分激愤员工甚至要求集合100多人去惩罚肇事者。周六工体各位将会看到用友四个人T-shirt上写的“日本人滚”四个字。(用汉英日三种语言写!)

受害者卢某是用友集团采购部经理,用友党支部书记。

事件证实电话:010-62986688

肇事者吉坤所属日资帕路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上地彩虹大厦办公。 肇事者曾对受害者扬言:“你要是一郊区农民,也就...。”(又是小鬼子!)

  帕路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网址不再展示)
是日本帕路斯科技工业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的业务为光盘关联产品的制造、销售,总公司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等,同时还从事适应中国市场产品的开发、制造,也与中国著名大学、研究机关、企业进行了多项合作与共同开发。公司下设总经理室、销售部、技术部、生产部、财务部和行政部。


以下被撞伤的受害者叙述事故详情:


一、申诉事件
2004年8月3日 早上8时20分左右,我在上地开拓路15号用友大厦大门内侧被汽车司机故意压伤左脚。(5、4、3三个脚趾骨折,左脚内侧皮外伤。)
肇事司机是帕路斯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的吉坤先生。其身份证号为230102680707193,所开汽车为京F-E7991暗蓝色别克商务车。
当事双方人互不相识。仅是在行人过马路时,司机认为行人没有主动避让而故意改道,故意用车冲撞人。

二、事件起因
我从公司东面向西面横过马路,在路东侧的路囗向北张望,见开拓路北侧十字路口稍南快速逆行过来一辆别克商务车,估计距离还远,便伸出右手示意过马路,并按正常步行速度走过了马路。当时我以为是自己公司的别克车(外观一样),在我已经走上了路西侧的人行道上后,稍略停了一下脚步,回头看了司机一眼已经到身后的司机,并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打招呼(意思是说:你开得真棒!)但因车窗未开,加之车窗较暗并没有看清司机的面貌,便低头细看车牌,发现不是自己公司的5009别克车,便按正常步行速度向公司大门走去。


附:交通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附:交通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汽车改道,故意追人,大门外两次试撞未遂:
我按正常步行速度向公司大门走去的时候,司机停车后迅速启动,右前轮压过路崖(有事后公司同事照的车痕照片),试图用车身接触行人(有保安员和目击人作证)。此时,司机并没有打开车窗,也没有向我说什么。但我觉到身旁偏后的车在向公司内开,以为是来公司办事的人或不熟悉的同事,便尽量紧靠大门栏杆边行走。
我还没有走进大门栏杆之前,汽车再次刹车加速,再次试图用车身体接触人(有事后公司同事照的刹车痕照片,有保安员和目击人作证)。


四、不顾汽车被刮,横跨大门,第三次故意冲撞成功
当我紧靠大门栏杆继续向里走时,刚走过大门栏杆两三步,左脚便被再刹车再加速的、并迅速打轮的汽车右前轮压过脚面,轮胎上部撞到小脚后侧。除大门外人行道上回头看过一眼司机后,在后来的步行过程中没有再回过头。直到倒地过了几分钟清醒后,才看清楚是刚才门外的别克车撞的。便问旁人:“开车司机是谁?”我还以为是要进自己公司的车。
后来才知道,尽管此路为单行道,肇事车不但逆行,而且此车本来是要直行的,却因为行人打了手势、回头看了一眼而被故意连续惊吓、追撞行人,直到撞伤才停车。

如此高超的车技,因为行人没有主动避让汽车,因为没有理解行人的示意,就应当用汽车追撞行人吗?这已经明显超出“交通故事”界定了。

附:交通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五、事件结果和伤情
事件发生后,公司同事联系120、999、110等电话,约8时40分,清河交通队、上地派出所、清河急救中心均到达现场。
经急救中心诊断,为左脚5、4、3三个脚趾骨折,左脚内侧皮外伤。现左脚无法下地。医生估计至少需要休息3个月,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还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行动和正常生活。


受害者情况补充:

倒在地上的时候,先有几分钟不知事。醒来后只知左脚麻木不能动,没有流泪,也没有出声,只是紧咬牙齿。
  同事们围过来了。同事们打110、120、999电话了。我万幸,我倒在同事们能够最快时间看到的地方。
  同事们配合急救车,把我护送到了红十字急救中心,到了清河交通队,到了上地派出所,到了海淀刑警大队,再回到了上地派出所,再回到了清河交通队,再护送上了6楼的家。此时已经是事发当天晚上7时了。
  同事们的电话不断,邮件不断。昨天下午同事还把内部网上的谈论发过来了。
  同事们拍摄了现场照片,同事们正在研究如何积极帮助我处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我感觉到我这次事故,相比别人的类似事故,应当是最幸福的。
  同事们不用担心,虽然左脚不能下地,生活不能自理,但躺着或坐着,总还可以用电脑,可以发邮件,可以打电话。
  我知道,用友的同事们,随时都在我身边。

  用友人 卢XX 2004年8月5日在家中拜谢各位。
2004-08-05 20:57: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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