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待岗期间,人力资源让我自己去找各事业部领导找合适的岗位,我没有找。
就是每天继续上下班打卡,且时不常问问人力我的工作有何进展,
人力说,如果没有我的岗位(让我自己去找)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一年一个月补偿
问我还有什么问题?
我现在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双倍还是继续上下班等人力给我协议之后再仲裁。。。
或者再继续上下班打卡
如果双倍我当然乐意了,差不多是7-8年半啦,但是如何达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