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贴,我弟在某外地婚前在贷款有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前女友和弟弟两个人的名字,后来两个各自都己结婚现在我弟要卖房子,
现在我弟找前女友要求卖房子,前女友要求首付拿出一半出来给她,否则不要再打电话过来。
PS 首付是弟弟和父母出的钱,前女友并未出钱,当时想要提高贷款额度,所以加的女友名字,而且两人也有打算结婚的意思,两人住一起时的钱是一块花的,分手时前女友写过不要房产的字据,但并未公证。 弟弟回老家结婚并未买婚房,住的是弟媳婚前买的房子 现在弟媳的意思是,家里有娃了开销大,让弟弟三五万搞定前女友卖房子,因为现在房子在外地,现在闲置了,弟弟每月还贷款不划算
。。。。。怎么破怎么破, (此文由幸运豆在2017-08-29 16:19: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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