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打起官司来一定热闹死了!说说我的意见
老两口的家产,各有一半的权力。慢慢说吧 老太太先去世,她的财产由丈夫、子、女等第一位的继承人继承,如果老太太还有父母(长辈老人)在,父母也能继承,即使是后来父母去世,这个继承权也是要分给长辈老人的其他财产继承人的。如果长辈老人都去世了,应该就没有这个问题了。那样,老太太的家产,就是老头、儿子和女儿三个人均分。 老头在世的时候,给女儿遗嘱了,但没有执行,不知道卖房子是在老人去世前还是去世后,遗嘱咋写的,如果允许她在老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处理房产,那她的出售行为应该有效。如果遗嘱写了老头去世后再给她,一是她出售房产是无效行为,二是老头后来给儿子的遗嘱在后,应该是权限更高(但要求立的遗嘱有效才成,看样子不成问题),这样相当于废止了女儿手听遗嘱。老头这部分家产全部给儿子,理论上应该是这样的。 这样,女儿可以分得全部家产的六分之一,就是老太太的一半再分三份,她拿走一份,估计都不够她赔那个从她手中买房子的人。 (此文由老刘老刘老刘在2017-09-18 09:21: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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