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算是法律解释
http://www.prcfe.com/web/cjb/2015-10/08/content_79658.htm 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广涛律师。 李广涛表示,网络上这种说法是网友的一种解读,更像是一种调侃,并不是国家专门出台了这方面的规定。这种解读来自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中的一道题目。题目中一个选项是“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而在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中,这个选项是一个正确选项。很多网友就引申出,如果妈妈和女友同时掉河里,儿子不救妈妈,先救女友构成不作为犯罪。 “我个人觉得这个选项之所以正 确,可能是考虑到所谓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在法律上,成年儿子对母亲有救助、赡养等义务,而男女朋友关系的双方并没有法律方面的义务关系。所以,如果母亲和女友同时遇到危险,在能施救的情况下,没有第一时间救母亲,而是先救了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话,可能就涉嫌不作为犯罪。”李广涛说,虽然出自国家司法考试的题目,但毕竟不是法律规定,究竟先救谁,还是要是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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