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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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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环内今起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洁)今起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禁放烟花爆竹。此外,遇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全市禁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个人最高可罚500元。

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天上午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获表决通过。从全市禁放到12年前改为限放,再到今天修订法规获通过。北京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再次收紧。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建议,法规修改后,市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整和公布配套措施,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并公布五环路以外禁限放区域,保障法规的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认为,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烟花爆竹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剧了空气、噪声等污染,给人口密集区城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危害日益凸显,群众要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强烈;近年来,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出建议和提案反映群众要求;从立法调研的情况看,绝大部分意见支持严格禁限措施,这次修法是顺应、符合民意的,北京作为首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保证城市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严格管理,也是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

五环路以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刚刚表决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同时,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子以公告。”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宾馆酒店婚庆有责

在调研中,有的方面建议增加婚庆、酒店等社会单位的责任。法制委员会认为,调动相关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其在烟花爆竹燃放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据此,表决通过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中增加一条,规定“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空气污染橙警红警 全市禁放

考虑到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此次新修订的“规定”增加了空气污染橙警、红警全市禁放的内容。具体表述为:“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不设烟花销售网点

此外,表决通过的“规定”还明确,“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禁限放区违规燃放 个人最高可罚500元

新修订的规定明确了相应的罚则。

包括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按照规定燃放时间燃放的;以及在空气重污染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等等违反规定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释疑

保留燃放区 维护法规严肃性

关于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方面提出的要求全市禁放或者再扩大禁放区域的意见,法制委员会认为,实行全面禁放或者禁放区域过大,会面临社会管理能力和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法的落实可能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在制度设计上保留一定弹性,对五环路以外区域,授权各区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同时适当保留可以燃放区域,以保证法规能得到较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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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其得便无所谓失,不求其荣便无所谓辱,不求其名其利便不受其驱其使..
2017-12-01 11:15:4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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