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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总会、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等单位招贤纳新啦~

马上要进入2018年了

大家2017年制定的“小目标”估计又全部都泡汤了

过年回家又要受到七大姑八大姨的“关心”

恐怕很多人心里都是崩溃的……

微信图片_20171219105506.gif

其实说来说去

还是自己的工作不够给力

班没少加,活没少干

但工资就是不够花……

所以,有想在年底找工作、跳槽的赶紧看过来

说不定

这就是你人生的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下载.jpg


一、北京市先农坛体校  


一、招聘岗位

1.网球活动中心管理岗2人(管理岗位9级)

2.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岗2人(管理岗位9级)

3.乒乓球队教练岗1人(专业技术12级)

4.举重队教练岗1人(专业技术12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体育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

2.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网球活动中心管理岗(管理岗位9级):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

(3)具有场地维护、保养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岗(管理岗位9级):

(1)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3)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乒乓球队教练岗(专业技术12级):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乒乓球项目的训练经历,且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水平;

(2) 具备乒乓球项目教练员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担任过乒乓球主管教练;

(3) 能够长期随队外出训练或比赛。

4.举重队教练岗(专业技术12级):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举重项目的训练经历,且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水平;

(2) 具备举重项目教练员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担任过举重主管教练;

(3) 能够长期随队外出训练或比赛。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内2号楼315房间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

4.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二)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与面试(实操)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5.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7.公布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8.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9.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10.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11.公示及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13.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嫣、杨瑞、朱虹

联系电话:(010)63017744转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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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一、招聘岗位 

1.综合办公室人事岗1人(管理岗位9级); 

2.综合办公室文秘岗1人(管理岗位9级); 

3.综合办公室会计岗1人(专业技术岗位10级); 

4.协会工作部党建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5.协会工作部社团管理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6.竞赛活动部项目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9级); 

7.竞赛活动部培训管理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办公室人事岗(管理岗位9级)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了解掌握的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制度;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综合办公室文秘岗(管理岗位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文秘及中文相关专业,英语四级以上; 

(2)了解社团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撰写各类公文及材料,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分析判断以及独立工作的能力。 

3.综合办公室会计岗(专业技术岗位10级) 

(1)财会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熟悉会计法律制度和税法制度,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制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使用; 

(4)熟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相关财务制度; 

(5)从事会计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协会工作部党建岗位(管理岗位9级)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专业、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2)中共正式党员; 

(3)了解社团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党建党务工作;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协会工作部社团管理岗位(管理岗位9级)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专业、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相关公文的写作; 

(3)熟悉社团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了解社会组织治理相关制度; 

(4)具有一定社会组织工作经历。 

6.竞赛活动部项目管理岗(管理岗位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者其他语种),能用英语(或者其他语种)进行基本的会话、交流; 

(3)熟悉大型群众赛事活动组织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和策划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能适应经常加班、外出的工作要求。 

7.竞赛活动部培训管理岗位(管理岗位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及以上;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掌握社团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社会组织治理方面的法律制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122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30天内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成 

联系电话:8724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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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一、招聘岗位 

1.学生处心理咨询师1名(专业技术10级岗位)。 

2.竞技体育系语文教师1名(专业技术10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生处心理咨询师(专业技术10级岗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运动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 

(3)取得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4)具有两年以上心理咨询或授课经历。 

2.竞技体育系语文教师(专业技术10级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  

(3)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应用型文章写作能力;普通话标准,取得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5)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 

(6)做事认真、积极主动,综合素质高,爱好体育,热爱体育教育事业,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2日09∶00 -11∶30,14∶00 —16∶30。 

2.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办公楼208室。 

3.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及复印件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语文教师岗位面试需要进行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5天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刚,联系电话:010-8780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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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 


一、招聘岗位 

1.综合办公室文秘岗1名(管理9级) 

2.计算机信息管理部工程师1名(专技10级) 

3.财务部出纳岗1名(管理9级) 

4.供热管理部司炉岗1名(技工3级) 

5.工程维修部电工岗1名(技工3级) 

6.工程维修部工程项目工程师1名(专技10级) 

7.收费部收费管理岗1名(管理9级) 

8.房产管理部物业管理岗1名(管理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办公室文秘岗(管理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文秘及中文专业; 

(2)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熟悉国家行政法规相关知识; 

(5)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计算机信息管理部工程师岗(专技10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计算机类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了解信息系统开发和组织实施流程; 

(3)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熟悉计算机、网络、通讯、机房管理知识、网络维护,熟悉局域网构成和信息安全的相关知识; 

(4)英语四级。 

3.财务部出纳岗位(管理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会、金融等相关专业; 

(2)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3)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供热管理部司炉岗(技工3级) 

(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司炉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3)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基本技术知识,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检修能力; 

(4)能适应倒班、夜班的工作要求。 

5.工程维修部电工岗(技工3级) 

(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有电工证; 

(3)具有电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4)熟悉电路、电气设备工作原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5)能适应倒班、夜班的工作要求。 

6.工程维修部工程项目工程师(专技10级) 

(1)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制图软件CAD,有工程基础知识,具备掌握工程维修专业理论及管理流程,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有丰富的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验; 

(3)有工程类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同时具备能源管理师(热能工程)资格; 

(4)熟悉工程造价,能够独立完成项目预算工作。 

7.收费部收费管理岗1名(管理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4)工作细致,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8.房产管理部物业管理岗1名(管理9级)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有一定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态度积极热情,具备良好的反应能力; 

(4)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8号,北京市体育服务事业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3.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到拟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文迁、张林珠;

联系电话:(010)6725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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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一、招聘岗位 

1.人事科内勤岗1人(管理岗9级)  

2.卫生科队医岗2人(专技岗12级) 

3.财务科会计岗2人(专技岗10级) 

4.青少科内勤岗1人(管理岗9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人事科内勤岗(管理岗9级): 

(1)人力资源、法律、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2.卫生科队医岗(专技岗12级): 

(1)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了解运动性损伤相关知识,具备推拿、按摩相关经验; 

(4)能适应日常值班和长期跟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的工作要求。 

3.财务科会计岗(专技岗10级): 

(1)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3)熟悉国家财政、税收及工商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深的会计核算理论知识,熟练使用会计相关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 

4.青少科内勤岗(管理岗9级): 

(1)体育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57号)办公楼2层203室。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的规定,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淑华、岳海龙 

联系电话:010-83229455、010-8322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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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 行政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9级) 

法务部 法务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9级) 

财务部 财务岗1名(专技岗位12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体育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岗位条件 

1.行政管理岗 

(1)具有2年以上行政、文秘工作经验;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教育、新闻等相关专业毕业; 

(3)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有具备突出的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公文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经常加班的工作要求。 

2.法务管理岗 

(1)具有2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毕业;  

(3)熟悉法律知识,有工程建设、合同文书、诉讼纠纷等方面法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逻辑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经常加班的工作要求。 

3.财务岗 

(1)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会计学、财务等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财务相关知识,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审计法规、会计出纳实务和审计业务流程,熟练掌握财务办公软件应用,有预算编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管理等方面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9:3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天内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电话:010-67142132 


信息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9 11:10: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4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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