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昌平一印刷厂偷排废液 3人被刑事拘留
近日,在昌平十三陵附近,一家印刷厂为了逃避检查,白天休息,夜间开工,每到晚上就偷偷排放一种蓝色污水。污水从厂房直接排到后院墙外的地表上,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接到举报后,昌平警方通过侦查掌握大量证据,对印刷厂进行了突击检查。目前,3人因涉嫌污染环境被昌平警方刑事拘留。
11月中旬,昌平分局治安支队、环食药旅中队的民警都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在十三陵附近有一所厂房,每到晚上,经常往外排放污水。民警来到现场调查发现,涉事工厂为一家印刷厂,有五六间厂房,白天大门紧闭,并没有开工的迹象。调查发现,为了逃避检查,他们每天晚上6点到凌晨6点之间工作。
掌握了大量证据后,12月8日,民警对这个印刷厂展开突击检查,发现屋里有大量装着蓝色液体的塑料桶。面对民警询问,工作人员说不知道桶里装的是什么。工人们自称,他们今年9月份从海淀搬过来,已经停产一个多月了,不承认排放污水的事儿。
但蹊跷的是,民警发现,屋里的地面是湿的。随后,民警绕到厂房后墙根处,发现一个洞,地面上有不少废水。民警询问,屋里的地漏是不是通到这里,员工这才点头承认。
民警发现,刚才那间屋子是制版的操作间,也是产生废弃显影液的房间,污水从墙洞排出一直流到地表,对土壤和地下水都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随后,民警在经理室发现了几张提货单,了解到这里的经营者田某就是看中此处偏僻,才将印刷厂搬到这里。特别是后院外只有一条荒废的小路,平时没人经过,所以他们夜间偷偷开工,直接把含有有毒物质的显影液排到院外。显影液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超标,渗入到地下水,人饮用后会对呼吸道和消化系统带来很大伤害。流到地表后,将造成地表长时间不会生长植被。
我国《刑法》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疾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田某等三人因涉嫌污染环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文/本报记者 匡小颖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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