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狂饮三斤白酒,醉驾路边车被判刑
王某喝了将近3斤白酒后,误将路边停放的一辆未熄火的轿车当成出租车,上车后竟将车发动,没开出一会儿就发生撞车事故。近日,北京通州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据悉,这是酒驾入刑以来,通州法院审理的酒精含量最高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今年2月6日下午4点,张先生将车停放在通州区宋庄镇某村路边,准备去旁边饭店打点水喝。由于离开时间不长,他没有将车熄火,车钥匙也插在车上没有拔下来。没想到,张先生刚进饭店就发现车居然被人开走了。他马上追出来,却眼睁睁看见他的车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后与一辆越野车发生事故。车内司机是一陌生男子,张先生赶紧将其控制在车内并迅即报警。原来,被抓男子王某是一外来务工人员,曾因寻衅滋事于去年7月被行政拘留14日,无机动车驾驶资格,案发时临近春节,王某和朋友聚会时把酒言欢,不知不觉间从11点喝到下午4点,喝了将近3斤白酒,饭局结束后,他强打精神欲打车回家,看到张某停在路边的汽车就上了车,等了一会儿司机没来,王某径直发动汽车,刚上路就撞上了前面一辆越野车。经检测,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411.5mg/100ml。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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