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入驻昌平 租房可享补助
近日,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办公室”)印发并实施《昌平区小微企业房租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入驻昌平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获实际支付房租金额50%的补贴。 享受该《办法》支持的企业,是指入驻昌平双创服务平台及重点建设的空间载体,且注册、纳税在昌平区,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 在具体的资金支持上,《办法》规定,给予入驻小微企业不高于实际支付房租金额30%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家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企业房租包含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基础服务费。 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2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的入驻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实际支付房租金额50%的补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获得200万元(含)至500万元股权融资的,每家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获得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股权融资的,每家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获得10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的,每家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对今年12月31日前在昌平双创服务平台及重点建设的空间载体中成长为中型企业的给予同等待遇。鼓励非昌平区注册的入驻小微企业将工商、税务迁入昌平区,对今年12月31日前迁入我区的小微企业给予同等待遇。 小微企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办公室下设的工作组将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并通过会议审议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审核结果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资金分配方案批准后,按照预算及国库管理规定办理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手续,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申报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补助资金将从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中安排,采取租金补助的方式。重点支持节能环保、医药健康、智能装备和科技服务等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办法》的实施,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为推进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规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去年1月,我区推出《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各类昌平双创服务平台(空间载体)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缓解融资难等工作,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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