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找到昌平区的,找到一个顺义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顺义区制定出台了《顺义区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每年每个社区党组织20万元、每个村党组织平均15万元的标准落实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明确经费用途,确保统筹衔接。经费主要用于培育实施党建服务项目、培育发展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服务组织、由党组织牵头负责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项目或活动。不准用于村、社区办公用品购置、水电气暖、通讯、报刊订阅等日常运转经费开支;不准用于村、社区组织人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支出;不准用于村、社区自身办公条件改善及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不准用于抵顶村、社区拖欠的各类债务;不准用于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建设和服务项目。除此之外,各镇、街道应按照全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与现有农村、社区支持政策和资金的统筹衔接。 二是明确管理程序,确保服务群众。经费坚持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执行六步走流程。即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群众广泛、公开征集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根据需求,提出使用计划,经“两委”会、镇街党工委、党员大会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向镇街党工委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申请;镇街党工委结合实际,对经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并及时拨付经费;村、社区党组织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报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项目评价考核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到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每年底对各镇街的经费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城乡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考核评价指标。各镇街党工委成立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批,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适时进行资金绩效评价,自觉接受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资金申领使用程序和民主理财制度,加强对资金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的相关制度,通过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形式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将其纳入村(居)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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