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头部造成颅内大出血,额骨骨折处理进展
2017年12月15日下午两点多,正当我高高兴兴准备第二天带孩子去日本的时候,接到了育龙幼儿园的电话,我在跃龙班的儿子在上午十点多幼儿园组织的出操活动中摔倒,因为事发突然,我儿子没有一点防备,摔伤前额,头部和鼻子全部出血擦伤。幼儿园保健医作为目击证人迅速带我儿子去医务室擦了药,之后孩子继续在幼儿园活动。据保健医说,中午孩子吃饭后呕吐,但是她认为是孩子喝水喝呛了导致的,所以即使孩子中午一直精神萎靡没有午休,也没有通知家长。直到两点多才通知家长。我们接回家后孩子出现了再次呕吐的情况,于是叫幼儿园老师一起去安达医院做了ct。安达医院做完后建议立即转院到儿童医院。 晚上7点多到达儿童医院急诊,急诊医生说:如果是个大人,这么大的出血量人就没了。所以医生一度怀疑我们拿错了片子。后来经神经外科的医生会诊,在儿童医院留院观察了五天,没有新的出血,就算暂时度过了危险期。之后医生建议休养三个月,避免跑跳,一个月后复查。住院的这段时间,幼儿园派老师轮流陪护,另外那个孩子家长主动支付医药费,所以我对幼儿园和那个孩子家长的态度基本满意。我认为他们能承担责任,积极处理,态度很好。所以我一直抱着单纯善良的心态看待这个问题。 时近1个月的时候跟幼儿园园长约复诊日期,听从了幼儿园园长的建议,预约在了1月23日,我以为幼儿园已经查好了出诊,已经预约好了医生。然而事实证明,我想多了。第二天幼儿园保健医一起去的,挂了普通外科的号,而且只有下午的号了。当我发现是普通外科的号的时候非常生气,我告诉她应该挂神经外科。她却坚持,我们一直都是挂普通外科的,而且我儿子这就是磕破了点儿头,当然是普通外科了。后来拿着她一直带着的之前的病历,上面写的神经外科,她才噤声。后来求着普外的医生给开了ct,普外医生说他无法保证拍的点是否准确。这位保健医承诺第二天结果出来后挂神经外科的号,让神经外科的医生给看一下。可是第二天拿到结果,她打电话给我说看上面就是出血量少了,部分已经吸收了,没有挂上神经外科的号,要不让安达的医生看看。我说可以。她接着说,她觉得没在人家那里做ct,人家是不是不给看。这个给医生看也就是继续养着,没什么用。这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这位保健医了,我只好说:您都可以当医生了。后来我不得不联系育龙幼儿园回龙观执行园长郝园长,请她安排预约找医生看一下。最后终于在1月25日成功挂上特需号。医生说出血已经基本吸收完毕,剩下的部分为钙化物,终身不能吸收,有可能会引发癫痫,而骨折部分还需要慢慢愈合。 直到2月28日,我一直在家陪伴和照顾孩子,基本上没有去公司上班。我一直相信幼儿园会积极妥善的处理这么严重的事故。所以我想3月1日孩子先去上幼儿园,我就上班了。所以在2月28日晚上我发微信给园长和老师,告诉一些他们我准备送孩子去幼儿园,请他们注意的一些事项。 在3月1日,幼儿园园长在我前一天晚上发了微信告诉他们第二天我们来入园,才第一次找我谈。我提出: 赔偿方面: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并能给孩子上个保险。能给我们写一个书面的东西,说明事情的经过,日后发生后续的并发症或引发其他疾病等情况,可以承担连带责任。 当时幼儿园郝姓园长给出的是只赔偿营养费,其他的要汇报领导讨论。我提出他们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今天是3月8日,星期四。从周二开始我继续请假在家带孩子。 幼儿园只能赔偿营养费4000rmb,其他一概都不同意。如果我不服就去法院起诉。 是什么给了幼儿园底气,让他们在出现了如此重大的事故之后,能够在出事后近三个月的时间不向教委汇报,并且能够傲然地向家长甩出4000块的赔偿! 我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于3月8日在回龙观网发帖说了此事。之后昌平教委保卫科赵科长联系了我。 在3月9日教委保卫科和发展规划科共三位领导来到幼儿园,约我们一起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幼儿园出现这种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汇报教委,幼儿园说在我发帖后当天(3月8日)向教委做了汇报。教委介入后的结论是他们在下周一(3月12日)给出出方案的时间。 中间另外那位孩子的家长找到我,希望我删除回龙观网上的帖子,担心自己的儿子无法被其他幼儿园接受。出于同为人母的理解,我在第二天删掉了帖子。 3月11日(周日)幼儿园郝园长和居委会一位女性,以及民警崔警官一起到家里看望孩子。 3月12日通知3月15日(周四)前给出方案。 3月13日通知,要在3月14日上午10:15谈方案。 3月14日,到幼儿园之后我们先看了当天的视频,由于视频角度的问题,被墙体遮挡,我们无法判断出孩子是为何突然摔倒,只能看到孩子倒地,另外一个孩子(体形较我家孩子来说很大)压了他一下,视频中倒地后腿都看不到。之后由幼儿园请来的负责校园责任险的负责人讲解校园责任险可以赔付给家长的部分,包括家长的误工费、陪护费,以及由此次事件损失的旅游费用。这些费用都需要证据支持。另外,不支持赔付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之后,我们又跟幼儿园从情理的角度做了沟通,希望幼儿园可以给孩子上个保险,并且给出了一份友邦的保险做参考,幼儿园表示会研究讨论。 最后跟教委的两位同志就目前的结论做了简单的汇报。 3月14日当天回家后下午4点多,接到了幼儿园杨老师的电话,和我商量带孩子复查的事情,因为已经三个月了,到了该复查的时候,约定去天坛神经外科复查,他们先预约好了之后会给我电话通知。 3月16日和3月19日两次去天坛医院复查核磁共振。孩子做核磁共振需要吃药进入深度睡眠,中间不能醒。3月16日时做的中间孩子被吓醒,所以医生让改到3月19日再做。为了成功检查,在头一天晚上特意陪着孩子玩到很晚,第二天一早又很早起床,早上吃很少东西,饿了孩子也一直忍着不吃,知道下午2点左右成功做完核磁共振。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刘佰运医生做出诊断,根据核磁共振结果,孩子无颅内损伤,后期不会复发。但是钙化物终身不能吸收,有百分之三十的概率引发癫痫;额骨骨折部分可能终身都不能痊愈,需要注意保护;多次频繁ct对孩子的生长发育和免疫系统都会有影响(此处有录音)。 之后我跟幼儿园杨老师微信沟通,没有反馈。 我打教委保卫科的电话,姜老师反馈跟规划发展科李科长汇报。 期间幼儿园保健医有一次打电话给我,说要去看看孩子。我说如果你们去看看孩子,我欢迎,如果是在我家谈解决方案,我不想当着孩子的面谈这个问题,怕给孩子心理压力。保健医表示,就是去看看孩子。我说那没问题。过了大约1个小时的时间,保健医又打电话来,说不来看孩子了。 周六(3月31日)我接到我小区居委会主任的电话,说幼儿园园长找他们,说我儿子住了三天院医生就让出院了,检查都没事,说我非要他们给孩子上保险,他们承担不起。他们如此大事化小推脱责任的态度让我愤怒。我也就以上情况跟居委会主任作了说明。我不是无理取闹,也不想用孩子的健康为代价去占幼儿园的便宜,如果幼儿园觉得这个方案不可行,那么可以给我儿子交一份一两百万的第三方托管基金,如果孩子将来有问题,有基金做保障,如果没有问题最好,那么钱还是幼儿园的,我一分不取。居委会主任也表示会跟幼儿园反馈。 4月8日,我接到了回龙观镇政府司法所龚先生的电话,他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我,育龙幼儿园的法人任颖辉联系他们做民事调解,如果我同意调解他们会安排。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我同意调解,刚开始约定周二,后来因为个人原因又给司法所打电话说明时间不能确定。之后我跟教委保卫科姜老师联系,再次说明了情况,并询问了教委的进展。我认为应该在双方就基本事实认识一致的基础上谈,如果不一致,我们可以请医生再次阐明,届时希望教委、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也在场和我们以及幼儿园一起听,来确保大家的理解一致。并于4-10日将我抑郁症和焦虑症的检查报告一同发给了姜老师。也说明了孩子已经被友邦拒保的事实。姜老师在4-11反馈我,他已经跟发展规划科的李科长做了汇报,李科长已经跟幼儿园打了电话,幼儿园反馈说会跟我联系。 4月12日我接到了育龙幼儿园杨老师的电话,她说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幼儿园,这次打电话就是私人地问候孩子的状况。我跟她说了目前的状况,表达了我希望大家在对基本事实理解一致的基础上调解。她表示会跟幼儿园打电话反映。挂了电话后我及时跟教委保卫科姜老师做了汇报。 之后没有接到幼儿园电话。 4月13日上午10:46直接给发展规划科打了电话,没有人接。 4月16日下午我打了李科长的电话,从李科长描述的幼儿园反馈的来看,幼儿园说他们想去看孩子,我不让去看。说约好了在司法所谈,我不去……而且法人保证会跟我直接沟通……..我不想描述我的心情了。因为无论如何描述,也无法描述清楚。这就是每天陪伴我们可爱孩子的教育者们的素质! 之后我再次表达了跟幼儿园法人任颖辉直接沟通的意愿,李科长表示她马上让她给我打电话。一个小时之后我接到了育龙招生办老师的电话,要跟我谈谈。我表示我要直接跟法人谈。之后我跟李科长打了电话,李科长说她要求法人直接给我打电话,既然这样,她直接给了我法人任颖辉的手机号码,让我自己直接联系。我打过去,响了两声被挂掉。之后我也跟李科长打电话做了汇报。李科长表示会跟领导汇报她的态度问题。 到今天事情过去4个月的时间。我理解目前中国的法律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所以我更相信人性。可是这些天来幼儿园拖延推诿甚至要泼脏水的态度让我出离愤怒。因为孩子的事情我们一家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重大影响,我已经在回龙观医院被诊断为抑郁症和焦虑症,目前在服药和心理治疗阶段。孩子现在经过育龙幼儿园都害怕。我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解决,让这件事情的阴影尽快过去,不能还我一个健康如常的孩子,最起码能还我们一个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心理状态!! 我会持续在这里反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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