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2日印发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
将税率分别为25%、20%的汽车整车关税降至15%,降税幅度分别为40%、25%;
将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汽车零部件关税降至6%,平均降税幅度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