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领牌数月未安装 处罚记分没商量
机动车上路必须安装合法号牌并保持清晰有效,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否则,一旦被路面执勤交警查获,将面临涉牌违法受到交警处罚。
6月8日晚上21时许,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天通苑警区民警在昌平未来科技城地区进行执勤夜查中,就发现并截停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斯柯达牌”白色小客车,在该车尾部还贴着一张“实习”标志。司机李某(男36岁)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行驶证显示该车注册为天津牌照。当民警询问车辆为何没有悬挂车辆号牌时,司机李某却声称自己工作特别忙,一时没抽不出时间进行安装,请民警一定通融一下。
民警检查车辆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2018年2月6日,核发日期为2月7日。当民警从其车辆后备箱内取出牌照时,发现车辆牌照的交付日期也是2018年2月,也就是说领牌足有4个月的时间了,司机所谓“特别忙”的奇葩理由不攻自破。更奇葩的是,该车却办理了《进京通行证》,很显然,所谓的“不挂牌照”不如说是故意摘掉牌照,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对其他违法的拍摄。
无牌或未悬挂车牌上路就是违法,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理由。为此,民警按规定对其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其驾照被记满12分,民警还将其驾驶本做了依法暂扣处理,待其参加满12分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发还驾照。
在这起违法中,李某的车辆后面黏贴着一张“实习”标志,但李某的驾照是2011年核发的,已经不在实习期了,经民警询问得知,其妻有实习驾照,也时常开,所以才黏贴了实习标志。民警说,辛亏这次是你开的,如果换了你妻子,那她的驾照被记满12分之后将无法转正,驾照会被注销须到车管所从新考试。
在此交警提示: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按规定安装合法号牌,新购车辆暂未注册申领机动车号牌的须办理临时号牌,且安装号牌或者黏贴临时号牌都有明确的位置规定和方法要求,比如使用专用防拆卸螺钉、临时号牌须黏贴在前后挡风规定的明显位置等,这是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法定要求。如果车辆没有按照要求悬挂或者黏贴车辆号牌或临时号牌,都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驾车人按涉牌违法进行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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