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繁华与共
繁华与共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42
魅 力 值:15
龙    币:-210
积    分:-38.7
注册日期:2012-07-07
 
  查看繁华与共个人资料   给繁华与共发悄悄话   将繁华与共加入好友   搜索繁华与共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繁华与共发送电子邮件      

为省100被罚400 “顺送2分”

昨天(6月10日)下午,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天通苑警区民警在立汤路执勤巡逻中,发现拦停了一辆“前出头、后甩尾”的封闭式货车,几根5米多长的装修用木材前面伸出副驾车窗2尺多,后面甩出车厢后门一米多,受木材影响后门已无法关闭。


微信图片_20180611114011.png


微信图片_20180611114102.png


微信图片_20180611114106.png


按照交通法规相关规定,车厢车门未关好上路行驶罚200元记0分、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罚100记1分、机动车载货宽度超过规定罚100记1分。为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共计罚款400元记2分的处罚,并且要求其将木料卸载转运,消除不安全隐患。


微信图片_20180611114016.png


司机赵某称,这几根超长木料是为装修在建材市场购买的,因建材市场送货要多收100元运费,为了省下这100元,所以才用自己的车拉载,自己也明知道这样上路行驶属于违规,但心存侥幸碰不到交警,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因此被罚了400元还被记2分。


交警提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关好车厢车门,因为遇到颠簸和加速等情形,非常容易使车内物品掉落,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同时,载物超长、超宽也容易与行人、非机动车和其它车辆发生刮碰事故。


(来源:昌平交通)


2018-06-11 11:46:2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2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