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五年内1.2万户山区农户搬迁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意见》提出,2018年至2022年,将对门头沟、昌平、平谷、怀柔、延庆、密云6个区实施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共涉及40个乡镇、120个行政村、12000户、27000人。其中,地质灾害易发区4400户、12500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7600户、14500人。 山区农民搬迁是实现山区农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实施了三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搬出了山区新农村、新产业、新农民、新生活、新生态,但仍有一些农民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山区生态质量和水平,促进山区农民增收,实现山区农民安居乐业,特制定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 未来五年,新一轮搬迁范围是门头沟等6个山区的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及饮水困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山区农民,重点是险村、险户和低收入村、户。 新一轮搬迁将进行科学合理选址,实行“先建后拆”,解决搬迁建设用地指标难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险村、险户紧急避险搬迁用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边建边办”。探索完善跨区域搬迁新模式,通过土地置换、资金平衡、土地资源股权分配等方式,为搬迁村提供安全新址。搬迁新村建设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要严格控制拆占、拆建比例,减少新村占地,增加绿化用地,改善搬迁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搬迁村生态环境质量。新村选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一般耕地、林地或其他农用地的,由所在区政府自行优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要对搬迁新址进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新址安全。 同时,多方筹措资金。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市、区政府补贴一部分、部门集成一部分、社会有序投资一部分、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市级财政对农民建房给予直接补助;对搬迁新址地质灾害评估、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费用以及场地平整、防护工程建设等必要的工程保障资金予以补助,资金由各区统筹使用;对村集体组织农民拆除旧房、清运垃圾费用予以补助,原址场地平整后兑现补助资金。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市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搬迁村享受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扶持政策,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集成农宅抗震节能建设、一事一议、京津风沙源治理、煤改清洁能源、残疾人建房补贴等政策加大山区搬迁支持力度。 本市还将把搬迁工作纳入山区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各相关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对因“应搬不搬”造成事故的以及搬迁工程中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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