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东西总需要血的触动——甘肃女孩跳楼后的反思
我在看了今日说法才详细了解到甘肃女孩跳楼的前前后后,
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很多和这个女孩跳楼相关的种种前因后果,我注意到这样的信息,
“事发的第二天小奕就去找学校心理辅导的老师,但是这位老师并没有站出来,而是把小奕推给了段主任,这位段主任在得知了对方是吴永厚后,立刻拒绝替小奕出头,因为“学校很难有替换的班主任”。段主任提出为小奕转班,小奕不同意;段主任又提出让小奕转学,小奕不想委曲求全,她不懂为什么宁可转学也不能换一个老师;段主任再次提出,让吴永厚给小奕道歉,小奕表示不想再见到他。可是段主任没经过小奕的同意,自作主张让吴永厚去心理辅导室给小奕道歉。心理辅导室里,小奕又见到了最不想见到的吴永厚,他说自己是一时糊涂,希望小奕给自己一条生路,还很感激小奕没有告诉她的爸爸,并且请求她重返课堂。”
这段信息是来自女孩的控诉状中的内容,特意用红字标记出来,因为我觉得,这些人手上都沾了一点这个女孩的血,我认真看了这个控诉状,真切的感受到这女孩的无助,
这是一大堆成年人对一个弱小的未成年女孩的权力的侵犯,这些人用他们所谓的大局为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事方式,企图让这个女孩默默的接受这个事实。 而我在看今日说法的报道的时候,我注意那个学校的范副校长道貌岸然的说,“猥亵这个词好说,但是分量重,” 这句话让我感到格外的不舒服,其实,这个校长具有一个隐含的立场,那就是不能轻易说:我们的老师猥亵学生,因为那会对老师造成影响,会对学校造成影响, 这个潜台词太明显了,让我感到恶心。
如果我们设想一下,被猥亵的是他们自己的女儿,他们还有轻描淡写的说,学校很难有替换的班主任,猥亵这个词分量重,没准早就冲进去,暴打一顿那个猥琐的班主任。
一个学习如此好的女孩,应该是一个单纯的女孩,面对这样一起可以说是强奸未遂的案件(我觉得如果不是罗老师进来,很有可能就是强奸)没有任何应对的办法,校长既然认为这个事情分量重,为什么当时不报警,为什么还要让那个禽兽老师来道歉,这种事情,道歉有用吗,其实,只要把这个女孩换成他们自己的女儿,他们会有完全不同的做法。
一个这样的女孩,会空穴来风的来控诉自己的班主任吗,既然让班主任来道歉,就说明学校的人已经认识到这个班主任做了禽兽之事,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让这个老师道歉了事,而不是报警,让警察来调查,这个学校的领导,可能就存了包庇和家丑不可外扬之心。甚至,班主任都没有撤换,可见,他们对这个女学生的利益和想法漠视到什么程度。 在种种压力下,学校的各色人等编织的内部处理大网下,这个单纯的、涉世未深的女孩不可避免的走向抑郁,从她前面四次自杀的经历来看,从她的控诉状来看,从她被彻底改变的人生轨迹来看,她是无法走出这个心结的,我觉得她一定是挣扎过,考虑过对她的死对父亲的伤害,但是她无法面对自己被改变的人生,也许死是她让她不再痛苦的唯一的解脱方式。
其实,这事如果当时就让警察来处理,学校里的任何一个接触这件事情的教师,哪怕悄悄的对这个女孩说,这个事情不是我们能处理的,你报警吧,这事的结局可能就完全不同,但是,可惜的是,这些老师,没有一个老师给女孩这样的建议,可能都是在劝这个女孩,算了吧,班主任又没有得手,你也没有太大的损失,在这样一张维护学校的利益,维护学校的面子的网下,这个女孩不可避免的走向了抑郁,最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因此,我觉得手上有血的不仅仅是哪个班主任,也包括哪些哪些参与处理的人,他们不是在维护学生的利益,而是在维护学校的利益,这些人难道不应该接受一个至少是失职的处分吗?
这是一个校园性侵事件处理系统的问题,也是一个对于校园猥亵事件处理的理念问题,(被侵害的学生的话是不是可以在无证据的情况下,依照常理采信)在这个问题上,媒体上报道出来的就有人命好几起,希望对这个体系有真正的触动
最起码的是,如果制度上没有相应的采信制度,起码要在学校里给孩子上一堂,如何应对性骚扰、性侵的课,给教师上一堂性骚扰、性侵学生的后果课,有这么多的素材,没有被公众知道的可能更多,这个事情难道真的很难吗?
家里是女孩的家长一定要注意,如果学校里没有这堂课,家长可要想办法给孩子一定的指导,包括如何保护自己,还有如果坏事真的发生了,如何保留证据,惩罚坏人。
这个时候,对坏人的宽容和退缩就意味着更多的受害者。
这个女孩用自己的血再次唤醒了社会对这个问题的重视,期望这个女孩的血没有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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