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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增设非法放贷罪: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放贷
“各位亲朋好友同事,珍爱生命财产,远离非法放贷!”7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在朋友圈转发一篇“女干部疑遭网贷逼债自杀”的新闻时,发出了这样的警示。
厉莉已经记不清,这是她第几次针对非法放贷发出警示了。
在审判工作中,厉莉审理过太多非法放贷行为,也见过不少被非法放贷害得家破人亡的案件。作为一名法律人,对非法放贷深恶痛绝的厉莉,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变味”的校园贷、形成黑色产业链的“裸贷”、“套路贷”……厉莉在研究后发现,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非法放贷行为,一直隐藏于国家监管视线之外,并衍生出暴力催收等行为,迫切需要刑事手段予以打击。
对此,厉莉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治理因民间借贷所衍生出的暴力催收、侵犯个人隐私等乱象,有效打击逃避金融监管的非法放贷行为。
审理非法放贷就像破案
2012年,厉莉开始接触借贷案件的审理,那时房山区人民法院只有四五百件借贷类案件。到了2015年,这一数据就飙升到了两三千件。
随着案件的增长,非法放贷的形式也在不断翻新。厉莉坦言,在近几年审理的非法放贷案件中,有很多让她闻所未闻的“套路”。
近日,厉莉审理了一起“套路贷”案件:为了生意周转,陆某自2016年起陆续向戴某借款60万元,年化利率100%。到2017年3月,应还款金额翻了一倍,但此时陆某已无力还清。于是,戴某要求其提供房产作为担保继续借钱,借款200万元。等到被“套路”的陆某实在无法还款时,戴某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其房产。此时,戴某的目的昭然若揭,陆某也大梦初醒。无奈之下,陆某将戴某告上法庭。
正如戴某的“恶人先告状”一样,在非法放贷案件中,很多放贷人会施展出浑身解数在法庭上“表演”,厉莉把这些人称为“戏精”。厉莉说,这类“戏精”的一大特点,就是制造法律意义上的完美证据链,根据证据规则,其主张无懈可击。
每起非法放贷案件的审理,都是一场斗智斗勇的破案。为此,其他庭室的同事也给厉莉所在的民二庭起了一个小名——“房山法院侦查一庭”。
案件破多了,厉莉摸索出一些“侦查策略”,例如:尽量争取“马仔”对“老板”的指控;“马仔”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查清其经济状况,是自己出钱还是帮“老板”出面。
“今天,我庭再次通过对‘马仔’的攻心,解决了一串案子,捍卫着‘房山法院侦查一庭’的美誉,奉劝‘马仔们’珍惜大好青春年华,‘老板们’敬畏法律别再继续玩火,少来我们房山法院搞事情!”厉莉“破案”后在朋友圈里说。
揭穿套路就像“打怪升级”
“我老公一天接到好几个贷款电话,每次他一听说贷款,就不耐烦地挂掉。我就让他说想贷款,然后去探探虚实,他说我吃饱了撑的。这些人怎么从来都不给我打电话呢?”厉莉说,她一直都想和那些非法放贷的人过过招。
没等多久,机会来了。
一天,厉莉接到了一个贷款的电话。于是,双方开始了以下对话:
厉莉:“我月收入五千元,没有五险一金,没房没车没抵押,工作之余做生意赔钱了,想借钱周转,需要20万元。”
放贷人:“没问题,年息百分之七,不用抵押。”
厉莉:“是不是没有其他费用了?”
放贷人:“基本没有了。”
厉莉:“什么叫基本没有?”
……
持续了几个回合后,可能是因为厉莉的语气越来越像审案子,对方以“听不清”为由挂断了电话。
“看来,与那些‘戏精’相比,我的演技还是太差。”厉莉自嘲道。
但这次与放贷人的对话,让厉莉感受到了那些借贷人的心理状况。
“圈里很多朋友都说天天接到这种电话,基本都是直接挂断。事实上,那是因为你不急需用钱。如果特别需要钱,如此低的利息和贷款门槛,能不心动吗?”厉莉说。
“但是,这些铺天盖地的诱惑性宣传,就是为了把猎物彻底套牢。低息诱惑是套畸高利息的第一步,只要信了他们一次,接下来的人生基本就被套牢了,这种吸血经济、寄生经济,恨不得吸光你所有的血汗来供养他们,如果不偿还畸高利息,就各种骚扰威胁恐吓,让你和家人生不如死,走向绝望之路。”厉莉在“演戏”结束当天,又一次在朋友圈里发出了警示。
此次电话里的隔空交手,让厉莉在审理非法放贷案件时又多了一项技能。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厉莉把每一次揭穿套路的经过比作“打怪升级”,每次揭穿一个新套路,自己就掌握了一个新技能,打怪的能力就升了一级。
匡扶正义就像“奥特曼打怪兽”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厉莉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增设非法放贷罪的建议。经过媒体报道之后,这一建议迅速引起了舆论热议。
厉莉指出,“非法放贷”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发放贷款的行为。近年来,此类行为引发了诸如暴力催收、与黑恶势力勾结、侵犯个人隐私、过度信贷、虚假诉讼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经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厉莉收到的信件呈几何倍数增长,范围从原先的房山区扩展到全国。与此同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身边类似的事情也多了起来。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厉莉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
最近不知是怎么了,邻居阿姨帮别人借高利贷,稀里糊涂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刚刚认识的朋友说,他的朋友上周因为高利贷还不上跳楼了;打出租车,司机说他同学借了高利贷实在还不上,就把讨债的两个人都杀了,自己被判了死刑;午休时分打开朋友圈,就看到了小姑娘因为高利贷要在“5·20”这天自杀……还有收到的全国各地反映高利贷的信件和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对高利贷的各种没有证据证明的血泪控诉。这些让她感觉到,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迫在眉睫。
厉莉指出,以刑事手段打击的目的,是要将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放贷行为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内,通过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以防范因放贷而发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建议将“非法放贷”作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通过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以防范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
厉莉说,她的内心深处住着一个打怪兽的奥特曼。
“在匡扶正义的法官内心深处,一直有着英雄主义梦想。对于像我一样审理过非法放贷案件的法官来说,我们的梦想,就是像‘奥特曼打败怪兽’一样打败非法放贷。我们坚信,随着自身技能的升级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这个梦想会越来越近。”厉莉说。
(原题为《像“奥特曼打败怪兽”一样打败非法放贷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呼吁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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