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北京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发布,昌平每户4.1万元!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流程(2018-2020年)》的通知。 改造重点为农业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以及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家庭, 改造对象 1.4类重点对象 我区农业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 2.低收入群众 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群众)。 危房评定 通知要求:2018年7月底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上述两类人群完成房屋危险性评定,同步调查并填写农村住房信息调查表。经评定为C、D级房屋的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列为危房改造对象,纳入危房改造任务。 申报流程 符合目标人群条件的: 1.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协助填写《北京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确认表》)。 2.改造对象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同时提交申请人符合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身份证、户口本、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文件、改造前照片等申请材料。 3.村委会应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行政村报刊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公示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委会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公示证明,在《申请确认表》上填写评议结果,将《申请确认表》等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进程 2018年年底前完成 ①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50%改造任务 ②低收入群众C、D级农村危房30%改造任务 2019年力争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2020年做好收尾工作 补助标准 昌平区农村危房补助:4.1万元/户的标准 市级财政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 对各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补助: 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 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 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城区(朝阳、海淀、丰台) 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最后,祝大家都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