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和车辆合格证明丢失了怎么办?答案来了...
北京交管部门昨天发布通告公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该规定在合规电动自行车申请材料、登记实现、办理流程等方面,均做出了较大幅度的精简或放宽。
规定中明确今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自愿选择全市任意一个交通支队的非机动车登记站,进行办理。
办理上牌时需要你将电动车开到非机动车登记站,并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时间是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核验,由工作人员拍摄照片存档后现场发放电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电动车号牌应悬挂在车辆的后部。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19家非机动车登记站,您可通过北京交管局官网查询到19家登记站的地址和电话。
如果购车凭证和车辆合格证明丢失了,那么还能不能办理正规牌照呢?
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 王爱民:只要是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那我们考虑的是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出发,在明年的4月30日之前,可以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以后,不再提交因为丢失的购车凭证或者整车合格证明,来办理车辆注册。
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车需要您通过手机北京交警APP,在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内申请“临时标识”。也就是只能使用三年的带有“京 临”字样的临时号牌。
另外还需提醒您的是,如果您在11月1日之后打算购买电动车,应购买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并于购买15日内办理电动车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