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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凶】可否物业给居民统一提供电动车安全充电场所而排除隐患?
1死1伤!海淀一居民楼凌晨失火,元凶又是电动自行车

昨天(11月12号)凌晨的4点55分左右,海淀区圆明园北天秀花园澄秀园2号楼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事故已经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起火原因

据北京新闻广播记者晨光在现场了解的情况,起火点位于这栋居民楼的一楼楼道,楼道里的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了自燃。

事发凌晨

据居民回忆,由于事发凌晨,大多数人还处于熟睡当中。当时,他们也是被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从侧楼的楼梯上用梯子救下来的。有两位伤者被送往医院,其中一位已经不治身亡!

居民反映,火灾发生时,烟气特别大。火灾后,这座居民楼的一楼、二楼以及三楼左右两侧的楼道全都被熏黑,一楼大厅里遍布着被烧毁的自行车。由于这里紧挨着停放了许多自行车,他们一辆接着一辆被引燃,几乎无一幸免。

另据居民称,小区里还有其他的消防隐患。

清查隐患

事发后,属地社区居委会、马连洼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清查,清查这栋楼和隔壁楼的安全隐患。同时,楼内居民被妥善安置。

郑重提示

2017年底,公安部曾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道里停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堆放杂物……

这些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讲了又讲

但还是有这样的不幸发生

小九在这里再次郑重提示:

为了生命安全

请挪走电动自行车!
那么问题来了,挪哪里去安全充电呢?
2018-11-16 10:06:1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61次    系统提示:此篇文章由"邻友圈"客户端发送,下载邻友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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