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到底谁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七条编辑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第十一条编辑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八高内侧限速100-120]
第十四条编辑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此文由nEiGHbOuR在2018-11-26 12:29: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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