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重重
【导读】1991年,初三女生钟玲j及其伯父钟亮控告包括副校长、教导主任、科任教师在内的4名中学老师和1名小学语文老师,先后对钟玲实施33次强奸。
1.引爆这起教师集体性侵案的是一封控诉信。 1991年6月20日,贵阳市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收到钟玲的控诉信。钟玲在信中称,进入初三后,教导主任兼语文老师蓬兴明以辅导、帮助她学习为名,经常在放学后将她单独留下,或把她骗到家中实施强奸,并且用引诱、哄骗、威胁等方式让她保持沉默。和控诉信一起递交的,还有钟玲伯父钟亮写的控诉材料。 2.为何被性侵两年才选择报案? 钟玲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称:“1991年6月1日,我们去杉坪郊游。回来的路上,蓬兴明在路上拦住我又一次强奸我……晚上我回家拿牛角刀和圆规自杀,被我大伯发现了。他问我,我只是隐隐约约对他说了。到17日中考完了,晚上我大伯又问这件事,我不得(愿)讲,他打了我几耳光,打了我几拳,我就把事情全部告诉了我伯伯和伯妈(伯母)。” 3.钟玲的伯父钟亮今年70岁,独自一人居住在距离G中学不到1公里的地方。对于当年揭发案件的过程,他称事隔多年,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 然而,陈书昌等涉案人员均指出,自己和钟亮有直接或间接的矛盾。陈书昌称,他曾因做木材生意,借过几次钟亮家的货车,因此发生过一些争执。蓬兴明称,他的妻子当时在乡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曾依照政策对钟亮下过手术通知,让其限期做相应的节育手术,“计划生育的事,乡里很多人都怀恨在心,也包括钟家。”
4.钟亮向记者否认当年的控告行为有报复性质,“我不可能违背侄女的意思,也不可能陷害谁。”分别被羁押1至3年不等后,在未经审判,没有司法定论的情形下,雷良书、杨昌洪、李铧、刘娟先后获释。如今,他们有的还留在教育系统,有的则自谋出路。他们四人均表示,在羁押期间遭受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 杨昌洪说,当时他尚未成家,“父母拜托给两个弟弟照顾,我不怕,没做过的事,始终不会认罪,也就免了牢狱之灾。”
5.后来最终被定罪的蓬兴明称,在看守所期间,他也多次遭到刑讯逼供、诱供,办案人还暗示同监室羁押人员对他采取各种手段折磨,直至吐血,这些人还威胁要对他家人采取措施。“那种痛苦真是让人受不了,我想着先逃过这关,留着命,后面还有检察院和法院会给我公道。”蓬兴明称,被抓两天后,他仿照办案人员提供的材料,作出有罪供述。 蓬兴明现在的申诉律师袭祥栋指出,在目前所见的所有卷宗中,蓬兴明仅作过一次有罪供述。但是,后来生效判决确认的3次强奸事实,却并非这份供述中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都对不上。
6.揭发控告存在假情节 钟玲当时控诉称,近一年时间里,她被蓬兴明奸淫10多次,能记得的是7次。关于第一次被强奸的时间,她先后有三个说法,分别是1990年9月24日、7月20日、7月5日。蓬兴明的申诉律师袭祥栋指出,本案在补充侦查阶段的1993年2月17日,办案人员提取了口液、血液、精液,但这些侦查行为在本案中却无从体现,庭审时也没有向被告人出示或告知与此项鉴定有关的结论等信息。物证提取记录显示,1992年8月27日,警方曾提取钟玲参加遵义夏令营时所穿的棉毛裤和被扯破的衣物部件,但鉴定结果亦无下文。
7. “怀孕和吃药堕胎是个谜” 蓬兴明和陈书昌的申诉律师均指出,本案的另一个重大疑点是钟玲堕胎一事。钟玲曾多次向办案人员陈述,自己被蓬兴明、陈书昌、杨昌洪强奸后数次大出血,并被喂服避孕药,“有妊娠反应,蓬兴明给我打胎药吃。”
然而,当年的法医学检查资料显示,钟玲所述怀孕堕胎情况存在很多疑点。1993年3月17日,在接受公安调查时,钟玲的伯父钟亮称:“怀孕和吃药坠胎这件事我觉得是个谜。”在之后的笔录材料里,钟玲也承认吃药是假的。
8.事关清白,蓬兴明、陈书昌等人还在努力讨说法。2018年11月22日,两人的申诉代理律师分别向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递交申诉材料。曾被羁押的雷良书、杨昌洪、李铧、刘娟等四人表示,将向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提起国家赔偿,并将控告钟玲及其伯父诬告陷害罪。 距离教师集体性侵案的发生已经27年,钟玲现在也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并为人父母。2018年8月,记者找到她,问及案子的事,她拒绝接受采访。 “我没有必要和你说这个事,这个事我无可奉告,不想再提了,当时查得很清楚,该是怎么判就是怎么判。”钟玲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