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我是原来的老摄
我是原来的老摄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我是原来的老摄个人资料   给我是原来的老摄发悄悄话   将我是原来的老摄加入好友   搜索我是原来的老摄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我是原来的老摄发送电子邮件      

我国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

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新增加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衔接土地管理法修改,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2018-12-24 06:17: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3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