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购物诈骗。犯罪份子以手机短信、打电话、电子邮件、QQ、MSN等方式向受害人低价“推销”时尚商品或手枪、迷药、信号接收器、遥控监听器、特殊功能眼镜等违禁物品,以交“风险抵押金”、“税款”、“手续费”或“先付款再发货”等名义,叫上当受骗者将现款汇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