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所以说,一楼无权圈占绿地,这有法律支持!
回复楼主,没必要上纲上线。谁都知道一楼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占绿地是违法的。 但是对于无监管主体,没有部门能牵头干拆除一楼小院的事实,一楼业主很多都是从众心理。圈地越来越疯狂,我是深恶痛绝的!我都想雇佣铲车把小区里的一楼小院都给推平了,可是这么做太过激了,破坏财务,也违法!或者给一楼占绿地的业主家贴大字报!“小偷、强盗,偷公共绿地,抢公共绿地,汉奸,卖国贼!”比你还愤青吧!
我的钱是我的,我不愿给你,你来拿就是偷是抢。但是我愿意给你,你给我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或者其他利益,就是利益交换啊! 小区公共绿地也是如此,有主人是全体业主。全体业主不同意,一楼就私占绿地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小区业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当然包括一楼业主,共同出具方案,对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进行支配,我想只要全体业主签字同意,这个方案就是可行的。
例如:(这些都是假设,以解决一楼与楼上之间矛盾为目的的假设,是否可行不知道,但是抛出解决问题的一些方式方法,总比光是抱怨,挑毛病,而有没有提出解决方案要好) 1、如果小区全体业主召开大会,把小区全部绿地给1000户都平分了,是否可以? 2、如果小区全体业主召开大会,全体业主同意,有偿让渡部分绿地使用权给一楼,如每平绿地5万元,一楼愿意花100万买20平,可以不可以?全体业主接受,一楼业主也愿意花钱,是否可以? 3、全体业主召开大会,不同意一楼圈占绿地,要求拆除恢复,1000户中有200户一楼不同意,800户2-6楼同意,可以不可以拆除一楼的私占院落,恢复绿地? 4、说道电梯问题,全体业主召开大会,为了换取一楼同意建电梯,给予一楼适当的补偿,或者采用金钱的方式,或者采用补偿部分绿地使用权的方式,只要全体业主表决通过,是否可以?比如补偿给一楼50万元,这50万可以付出现金,也可以用那让渡给一楼绿地使用权来冲抵这50万,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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