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尾号贴纸条司机辩称不知情 照罚200元记12分扣留驾照
1月2日下午16时15分,在京藏高速出京方向昌平科技园出口处,正在巡逻中的昌平交通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发现前方一辆“京Q牌照”的厢式小货车车牌尾号被白色纸片遮盖,使车辆号牌无法正常辨认,在拍摄取证后将该厢式货车拦停。
民警近距离查看后发现,遮挡号牌尾号的白纸片是一张残缺的“小广告”,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司机高某(男、36岁)竟然说“不知情”。民警当场向司机介绍相关法规规定:“车辆上路必须保持车牌清晰、完整、有效,如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牌污损、残缺不能有效辨认的,应及时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新车牌” 。
像这种车牌贴纸的情况,无论是不是司机所为,都不影响民警对驾车人的处罚,因为司机在开车前有检查车牌并保持车牌清晰的义务。为此,民警当场对司机做出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留驾照的处罚(记满12分后按规定要扣留驾照,司机须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回驾照)。
据执法的民警介绍说,像这种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大多都是为了躲避电子眼的拍摄,有的是为了行驶货车限行路段,有的是为了停车卸货方便,但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得不偿失的违法行为。
(来源:昌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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