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之前口头协议4,6分,她4,我6.也是之前老头没给她买房时说的,因为这房之前父母工龄买的时候我出了一多半钱,她一分没出。开始是她主张买的,后又反悔不出钱了,声称也不要这房。过后又反悔说这房得有她的,不给就断绝父女关系,半年多不看
父母。后我主动找她去缓和关系,答应给她。后来也是在父母没给她买房时他们商议她4,我6。实际上算上我出的钱,等于对半分了。后来老头给她买了房,之后又由她主要出力照顾老人,他们达成的口头协议就是,老头给出钱买套房,其他一切费用老头负责。老房子4,6分。她也认可。但是把这些协议要落实到文字时,她又变了。我按照法律公平的角度,因为老太太无行为能力,老太太房产份额的50%我俩各自继承一半,老头的我分70%,她30%,总体上还是4,6(实际上是各一半)。但她不同意这么写。而且说养老协议没必要写,只写房产这块就行了。而且得按她的方式写:老太太的50%归我,她放弃,老头的10%归我,40%归她。小学水平也能看出这又给自己留着翻车余地呢。她认可4,6,但是得按她这么写,而且养老协议不同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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