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修养
自我修养
有的时候读书不一定能写出字来,但是不读书一定写不出来。读不读是我经常犹豫的事情,写不写却不是,如果手边有笔和纸,我想到的事情是会随时记录下来的,可惜大部分情况是,在一个环境很好的地方,灵光乍现,嗖忽而逝!所以我呆在家里,坐在小书桌前,想写字的时候还要靠书的启蒙,所以我必须读书,通俗易懂的,题材不限。书会教给我很多东西,让我认识世界,又找到自己。书能提高我的修养,告诉我审时度势,又能一马平川。书里有许多故事,细节完美,有一天我在书店看了画册《老鼠娶亲》,特别开心,回家磕磕巴巴的讲给妈妈听,她笑意盈盈的看着我,表面鼓励,估计心里想的是,这孩子表达能力太有问题了,一个故事都讲不顺溜。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住院了,遇见几个病友,也都是大学生,有外交学院的MM,还有从南方沿海地区到北京求医的MM。她们长得都很漂亮,而且热情有礼貌。相处久了,外交学院的MM拉着我要教我学英语,她就拿着纸笔,蹲踞在我的床旁边给我讲。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还有南方的那个MM,她也很有修养,打喷嚏都是闷着打的,我学了她几次,眼泪横流,太难受了。
卡尔维诺在一篇小说中写到男主人公是位十九世纪的商人,他每年都出门很久去做生意,每次他快要回到家的时候,就给自己的妻子寄一件首饰,他的妻子就知道他快要回来了,告诉家人忙碌起来。
邻居有位阿姨,胖胖的十分可爱,每次见面都打招呼。不久前她下楼梯不小心把膝盖的筋抻断了,我拿了一些吃的去看她。她就一个人住,他的丈夫车祸去世了,我第一次去她的家。窗明几净,真是一尘不染,她告诉我每次做完饭趁热就把厨房擦了,费不了多少功夫。令我惊讶的是,她家挂的画都是她年轻时候画的,有梅花还有牡丹和玉兰。她说早就不画了,眼睛看不见,手拿笔也发抖。
程志是我妈妈的后老伴儿,我家大衣柜里满满当当的,而最底下一小格就是程志的衣橱。他出门的时候才换上路服,也是一件工作服穿了十几年。夏天呢,他就买了几件白色的汗衫,搭配薄一些的裤子,懒汉鞋,也从不穿短裤。
小的时候爱吃糖,经常买一袋拿到班里,没事就吃一颗。有一次正好撞见班主任老师,我给她吃糖,她摇摇头,说怕胖。对于大部分人,胖就是没有修养,瘦不让人厌烦,然而胖就显得油腻,再好的品质也难以显现出来。
自我修养还有不乱花钱,最近看一些小学生拿着自己的压岁钱到小超市买零食,大手大脚,颇为心疼。想起我小时候,最大的消费就是买画册了,家长不给买,就偷着拿钱去书摊买。我喜欢看《黑猫警长》和《西游记》,搬家的时候妈妈也把这些书保存了下来。给孩子钱本无可厚非,一定要看孩子用在什么地方,勤劳俭省,才是优秀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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