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就深入推进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及严厉打击“三假”违法犯罪答记者问 2
记者: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和变造公章的行为实施诈骗和招摇撞骗等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有哪些现实危害?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有什么预防和打击措施? 张佐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伪造、变造印章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公文、假证件、假资质、假合同等被不法分子使用,实施诈骗和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直接侵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正常社会活动和信誉,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侵蚀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发生在融资、借贷、证券、债券等金融领域的大量案件中都涉及伪造、变造、私刻印章的问题,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对金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对此,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管理防范和查处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高度重视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全环节管理防范水平,不断增强印章的综合防伪能力。同时,始终保持对制贩“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及时清除社会“毒瘤”。 结合2018年3月开展的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一些典型案件的侦破,有力地打击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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