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2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在夜间行驶或者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2.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隧路段及其他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实施的; 3.在人员、车辆密集路段实施的; 4.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或者时速60公里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 5.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的; 6.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的; 7.其他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实施上述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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