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长夜绵绵
长夜绵绵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版主
经 验 值:126363
魅 力 值:5839
龙    币:169135
积    分:104205.2
注册日期:2005-07-04
 
  查看长夜绵绵个人资料   给长夜绵绵发悄悄话   将长夜绵绵加入好友   搜索长夜绵绵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长夜绵绵发送电子邮件      

骑行限速15公里/小时!~北京自行车专用道管理规定来了~~~你做好准备了么~~~

骑行限速15公里/小时!北京自行车专用道管理规定来了

北京市交通委发布通告,即将于本月底开通的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禁止行人、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车辆进入,仅服务非助力自行车通行。骑行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

王海欣摄

据介绍,为加强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通告明确自行车专用路为仅服务于非助力自行车通行的城市道路,禁止行人、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车辆进入。

在自行车专用路上骑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实行右侧通行,不得逆向行驶。

自行车专用路中央设置潮汐车道,应按照潮汐指示标志行驶。

自行车专用路上禁止停车。因发生车辆故障等原因无法行驶的,骑行人应紧靠路右侧,就近出口推离自行车专用路。

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骑行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

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转弯时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通行规定。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自行车专用路道路设施。

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实行交通管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自行车专用路管理单位依本通告进行运行管理。


--
天天向上~努力发彪~
2019-05-27 10:46:1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1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