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是怎么种地的?看看中国与美国的农业补贴差异。
我国的农业补贴近年来越来越多,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所以农业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发展产业。而美国的农业也尤为的发达,美国也有自己的农业补贴,那么美国的农业补贴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一、美国农业补贴的特点是什么 美国,是对农业实行补贴最早的国家,补贴的体系也最复杂。因为,美国农业政策也不断地在进行“改革”,不断修修补补,原来的不能彻底废除,又叠加上新的。最后到了现在,形成了一个叠屋架床的结构。 美国最新的农业法案是2014年发布的,包括12部分,分别是:产品补贴、生态保护、贸易、营养、信贷、农村发展、科研推广、林业、能源、园艺、作物保险、其他。产品补贴政策部分是最主要的。 产品补贴政策分为两类:价格损失保障和农业风险保障。前者只考虑价格变化,单产是固定的;后者既考虑价格变化,也考虑单产变化。 价格损失保障,与原来的反周期补贴,以及我国的目标价格补贴,原理都是一样的:国家事先制定一个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对农民进行补贴;补贴额是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差,再乘以单产和面积。原理简单,但操作起来不那么简单,需要大量统计和计算:目标价格,一定5年不变;市场价格是全国全年的平均,单产是该农场基期5年平均值的90%,面积是该农场基期5年平均值的85%。按照这个公式,并不是当年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都享受补贴,而只是基期生产量的76.5%(90%乘以85%)。本来,按照世贸组织的定义,与价格变化挂钩的补贴,属于黄箱政策;而美国的这个政策,由于限定了产量(基期5年平均产量的76.5%),因此属于蓝箱政策。 农业风险保障不需要支付保费,也不涉及到任何商业性保险机构的介入。本质上,同目标价格补贴一样,属于国家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不同的是,其除了价格,还考虑单产,故也可以称之为目标收入补贴。由于价格乘以单产等于单位面积收入,因此,农业风险保障,就是单位面积收入保障。补贴的原理类似,每单位面积补贴额,等于政府保障的目标收入与实际收入之差。由于不仅仅考虑价格变化因素,还考虑单产变化因素,因此,计算每个农场的补贴额度,公式更为复杂。 根据规定,美国农场在以上两种补贴方式中,只能二选一。据说,大部分农场更愿意选择农业风险保障。因为,其不仅考虑了经济因素所导致的价格降低,也考虑了天气或病虫害等自然因素导致的单产减少。根据农民的经验,选择农业风险保障的方式更合算。 总体来看,美国农业补贴政策三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第一,美国有可靠的统计数据。农场数量少,各类农场总数只有200万多点;规模大,产品出售的数量和金额,全程留痕迹,无法造假。如果像我国这样,有2亿多农户,每个农户规模平均不到10亩,并且经常种植多种作物,销售渠道分散,很多难以记录,操作成本极其巨大,是难以实施的。第二,补贴的产量是固定的,是基期5年平均值的76.5%,不是全部实际产量。第三,补贴设定上限限制。每年收入超过90万美元的大农场,不能享受补贴;低于90万美元的农场,每年可获得的补贴额,最多不超过12.5万美元。 二、我国农业补贴是怎么回事? 我国的农业补贴起步晚,只有十几年时间,我国最重要的几项补贴政策,都是在2004年以后开始实行的。 粮食直接补贴政策:2002年在吉林、安徽等地试点,2004年全国全面实行。开始时为119亿元,现在为150亿元左右。 良种补贴政策:2002年设立。现在主要包括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花生等。每亩补贴10~15元不等。现在补贴总额200多亿元。 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2004年启动。最初只有7000万元,现在已达200多亿元。原则上补贴额不超过农机具购买价格的30%。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06年开始实施。针对生产资料涨价而给予农民的补贴。当年补贴额为120亿元,现在已经超过1000亿元。这是数额遥居首位的补贴项目。 以上四类直接补贴,从字面上看,都属于黄箱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基本上都是按照承包地面积发放的,并且与产量和价格都不直接挂钩。因此,实际上应该属于绿箱政策。这三项补贴,完全可以合并,并且现在已经在5省份进行合并改革试点。我的建议是,与保护价政策改革综合考虑,归并为一项新的补贴,可称为农地补贴,或农地保护补贴。这样,可直接认定为绿箱政策。 农机具购置补贴,对于近年来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作用很大。未来,农业劳动力必然继续减少,劳动力成本必然继续提高,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和劳动生产率的要求更为迫切。因此,需要更加强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涵盖农机具类别,并完善补贴程序,既加强监管,又便利操作。 其他名目繁多的各类补贴,通常是由各个不同部门设立,针对的是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问题。项目多,交叉多,管理分散,不成合力。需要进行系统地梳理,归并整合,突出重点,保留和加强最重要的、效果最好的那些项目。 我国农业补贴中,现在最重要的政策,是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这是间接补贴政策,也是2004年设立的。如今我国农业正在经历转型升级,适度规模经营、特色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是未来农民发展的方向。为了与这些农业转型措施相匹配,这项政策,现在的矛盾最突出,改革的任务最迫切,也最复杂。 三、中美农业补贴对比分析 美国以前实行过 Loan rate 政策,这是一种保护价政策。按照这项政策,农民可以把自己的产品抵押给国家的专门机构,获得贷款。Loan rate,就是每单位产品所可以获得的贷款数额。如果在抵押之后,市场价格走高,变得比Loan rate 高,农民就可以把产品在市场上卖掉,然后偿还贷款;如果市场价格一直不高于 Loan rate,农民就可以选择放弃所抵押的产品,也不用偿还贷款了。实际上,这与我国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相似,Loan rate 就相当于最低收购价格。只是,美国农民还多了一重选择,即在市场价格走高时,可以把抵押中的产品在市场上出售,获得更高收入。 在美国2014年的农业法案中,在形式上,仍然保留着这项政策。但是, Loan rate 水平定得很低,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法案中的参考价格(相当于理想的市场价格)为:每吨大豆309美元,大米309美元,小麦202美元,玉米146美元;而Loan rate则为:大豆每吨184美元,大米143美元,小麦108美元,玉米77美元。由于Loan rate 仅仅相当于参考价格的46%-60%,因此,实际中是用不上的。对比中美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发现,一是中国农业生产成本明显高于美国,二是国内粮食价格总体高于国际水平。 可见,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面临一个很尴尬的局面,是基本维持现状还是按照目前较低的国家粮食来调整?如果未来按照国际粮食价格制定国内收购价格,我国农民种地可能基本不赚钱,从而又会回到农业税取消前的状态,即放弃土地或者抛荒。如果基本维持现状,庞大的库存该如何处理,财政负担又该如何解决? 所以,要想真正解决当前国内粮食市场的难题不是易事,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逐步调低粮食最低收购价,例如取消玉米临储政策、调低水稻最低收购价、调低小麦最低收购价,都得一步一步来。粮食不仅仅是价格问题,还是政治问题,必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融合互联网与农业,对农业产业链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改造,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品质,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从根本上解决国内粮食价格高于国际水平的问题。但总体上,未来在我国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中,政府仍需要发挥作用,在保证市场化运作的同时保留对粮食价格形成的影响力,保障大国粮食安全和国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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