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晨练》
打小我就有晚睡晚起的毛病,以前总觉得是跟我爸学的,因为在我妈眼里,他就总是晚睡晚起。我爸在学校教书,不用坐班,有课时才去单位,因此早上常比我妈起得晚一些,但顶多八点也就起了。我晚睡晚起厉害的时候,常凌晨三、四点睡,上午十一点才起,这毛病等我生了我家丫头才被治好。曾经有一年,我爸突然开始早起,每天六点多钟就爬起来出去跑步,等我睡眼惺忪起床时,他已经精神矍铄地跑回来了,并且说:“外面空气真好。”有时候还拎着豆浆和油条回来——这可真是跨世纪的变革,要知道我家跟王蒙写的《坚硬的稀粥》里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早餐都是馒头、牛奶,这中西合璧的搭配方法没有任何人提出过异议。后来不知道是不是受我爸传染,有一年,大概是高中二年级的下半学期,我也忽然加入晨练大军。每天早上早早爬起来,穿得美美地去学校的大操场跑一圈,同时把这个消息假装不经意传达给某个我喜欢的男生——结果那厮一次也没来过。就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我在操场偶遇了一个也同样晨练的大学生,就约着每天早上一起打羽毛球。 大学生就是守信用。每天准时出现在操场边。一开始我们各自带各自的拍子,后来拍子和球都由大学生提供,他的宿舍离操场很近,我觉得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一天我俩正打球时,来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他边看我们打球,边替我们捡球,渐渐熟识起来。小男孩就住附近,每天早上专门跑来帮我们捡球,一直到我们回家。晨练从这时起变得重要起来,它不再是一个人的一个随意的行为,而变得有组织性了。假如有一个某个人没来,另外两个人就会不停说起他。有一次我和小男孩在操场边没见到大学生,无聊地扔了一会儿石头后,小男孩说知道大学生的宿舍在哪,要帮我去找他。这以后,没有人无故缺席过。 这样过了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大学生要毕业离开学校了,他第一次要了我家里的地址。后来,我收到过他写来的大约两、三封信,因为我一直没回,他便不再写了。我早上不去晨练,也再没见过那个男孩子,如今他大概已为人父。 晨练中断了一年之后,又死灰复燃,原因是班里的一个男同学想要跟我一起晨跑。当然晨跑只是借口,我俩不过是借机凑在一起说话罢了,没人时还手拉手拥个抱什么的。这事儿后来被我们班主任发现了,她在某次家长会后把两家家长留了下来。于是我妈破天荒地,要陪着我一起晨练。如今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角度,负责任地说,那会对早恋的打击,比现在除恶打黑的力度还大——当然,收效甚微,因为我俩不晨练之后,便改为每天晚饭后去学校教室自习了,自习的时间比晨练可长多了。 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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