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一孕妇醉驾与另一小车相撞,致对方一家三口两死一伤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微信公号发布8月22日的一则警情通报称,8月16日22时15分许,烟台市牟平区西郊路与金埠大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于某平(女,38岁,现住烟台市莱山区,系烟台市土地利用规划站科员)驾一小型轿车与王某波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于某平、王某波及乘坐王某波车的胡某梅、王某浩受伤,两车受损。王某浩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胡某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王某波、胡某梅、王某浩系夫、妻、子关系)。
事故发生后,警方将肇事驾驶人于某平控制,并抽血送检。8月19日,检验结果出具,于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 当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于某平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因犯罪嫌疑人于某平已怀孕,不具备羁押条件。
8月20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于某平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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