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梦瑾
梦瑾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07306
魅 力 值:1109
龙    币:114127
积    分:77715
注册日期:2008-07-28
 
  查看梦瑾个人资料   给梦瑾发悄悄话   将梦瑾加入好友   搜索梦瑾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梦瑾发送电子邮件      

感谢大家的关心,虽然感觉和我的初衷有点不一样,还是很感谢大家!家长里短的琐碎细节,切肤感受,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我只是衷心的觉得这篇文章很好,对于所有婚姻中的,乃至生活中的人都很有裨益,因此才特别希望同大家分享。

现在特别特别理解了之前椒盐对于婚姻、婚姻法的态度与看法。

男女有别,婚姻牵涉到更多的经济、双方的家庭、孩子的教育等等各种的细节,没有彼此的尊重,而仅仅靠某一方的忍让与付出是无法继续的。

至今为止,我觉得我的决定是非常必要也非常正确的。

夫妻关系,和血缘关系不同,虽然血缘关系也同样需要相互的尊重和相互的理解才能和睦。

但婚姻关系在当今社会有更多的变化,想拥有幸福的生活,必须需要双方的相互理解,一方的努力无法完成。

希望不管是男还是女,都能多些反思自己,多看到对方的付出,彼此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我的文字,是比较心思细腻,但我的性格,并不爱拘泥小节,对很多事件不计较不争执,我敢肯定我能比大多数人做的要好。

对于婆媳关系,长辈关系,各种亲友关系,我觉得我自己处理的都很好。

我的母亲一直教导我的,“闲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是她一直做到的,也是我一直在做的,所以在此我不想说任何师兄的不好。

我能接受的,自然全部接受。不能接受的又不能改变的只要逃避。

不过逃避对于孩子太大负面了。还是回归吧,尽力做好。

另外重申,我是工科毕业,并非专职学文,只是爱好文字而已。



--
不求其得便无所谓失,不求其荣便无所谓辱,不求其名其利便不受其驱其使..
2019-10-30 12:00: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11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