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虚标,消费者找了厂家,然后发现电池和电动机在新日查不到。
去交管局上牌子,被告知没有生产许可和登记。
然后央媒报道了。
律师唾液横飞,违反了各种消法和各种规定。
但估计消费者要用法律维权,付出的精力和财力得不偿失。
像在下,买到虚假宣传的产品,下回不买就完了,假设折腾半天,
去讨个公理,哈哈,白耽误工夫。
都他莫一伙的。